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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法关于强制许可的主要规定,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3:1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中国专利法关于强制许可的主要规定,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吗

中国专利法关于强制许可的主要规定



我国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一是为对专利权人滥用权利进行惩罚;二是有助于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我国政府能有效控制局面保证专利权人的利益和广大公众利益的合理平衡:三是为与巴黎公约和TRIPS的有关规定一致,履行我国作为国际条约成员的应尽义务。

专利权人滥用权利一般有以下形式: 1。对授予的独占权自己既不实施,又不许可他人实施,置公众利益和市场需要而不顾; 2。当后一发明的实施依赖前一取得专利的发明的实施时,前一专利权人拒绝以合理条件允许后一专利权人实施其前一发明。

对前一种滥用,巴黎公约早在1883年即规定了不实施强制许可制度,TRIPS和各国专利法中也有类似规定。

对后一种滥用,TRIPS规定了依存专利强制许可。

适用依存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是后一个发明专利中的发明比前一个发明专利中的发明在技术上必须真正有进步。

要求这种条件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申请人可能就微 不足道的发明提出专利申请,目的是利用强制许可来实施一项重要的发明。

为了在前后发明专利权人之间做到某种平衡,如果后一个发明专利权人就前一个发明专利 取得了强制许可,则可以让前一个发明专利权人就后一个发明专利取得强制许可。

依存专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根据发明专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请求强制许可 时,不需等待任何期间的届满。

为此,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 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知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50 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的实施的,国知局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2条规定,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实施仅限于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或者经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确定为反竞争行为而给予救济的使用。

规定此种情况是为与TRIPS第 31条(c)的规定一致。

显然,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专利权的滥用。

我国在入世之前已对知识产权法律按照TRIPS重新作了全面审视,关于强制许可的批准与司法监督,也已与TRIPS完全一致。

我国专利法第51条规定: “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

中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吗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中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

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3、期限性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中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4、无形性 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

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5)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7)发明专利是指对一种从创造活动中产生的对现有技术问题的崭新的解决方案所授予的专利。

发明人对自己的发明可以依法向专利机关申请专利。

因此,就需要填写发明专利申请书。

填写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注意的问题有: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等文件,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填写申请书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方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注明原文:本表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白纸填写,但必须与本表规格大小、质量相同,续写时,应当注明栏号;其他注意事项按照专利局的要求办理。



中外专利技术许可合同范本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1。2 “出让方”--是指×××国×××市××××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 “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省××市,名叫××××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

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中国专利法关于强制许可的主要规定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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