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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无效的情形,专利权的时间期限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0:0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的无效的情形,专利权的时间期限

专利权的无效的情形



一、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 1、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专利,是否已经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否属法定理由等。

2、合议审查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组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当事人可以选择和解。

3、口头审理 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合议组口头审理(开庭审理): (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3)需要实物演示; (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4、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三种类型: (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2)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3)维持专利权有效。



专利权的时间期限



一、 不同类型专利权的有效期是不一样的,甚至同样专利类型在不同国家都会有不一样。

我国的专利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三种类型,其有效期分别如下: (一)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二)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三)外观专利 : 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2修订版)》将外观专利保护期限由原来的10年调整为15年了,自2022年6月w日起实行)。

二、 (一)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三、 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国知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

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

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国知局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国知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

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 (一)由于邮戳不清,国知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国知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国知局予以改正。

国知局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

(二)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自己或经国知局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国知局的补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

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

凡更改申请日的,国知局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专利申请日期关系专利文献的公开时间,某些专利内容相互关联,要求同一日期公开,否则会造成抵触申请,因此需要特别重视专利的申请日期。



专利权的有效期从哪天开始起算



一、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

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

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二、 1、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2、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

、 三、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专利权的无效的情形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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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