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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分案申请,专利创造性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14: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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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分案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知局批准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行使向国知局提出将申请已获批准的专利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的权利,这就是专利的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必须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一、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人申请的一项专利必须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二、提出分案申请必须在国知局下达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超过两个月的时间规定,视为放弃分案申请; 三、提出的专利申请已经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申请人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四、国知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部分不符合要求,指定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改、补充,申请人期满未作答复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五、提出分案申请的专利,不得改变原申请专利的类别。

申请人就自己的发明创造提出分案申请的,原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

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书中应明确原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的副本,如果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原申请优先权文件的副本,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有关的手续。



专利创造性



法律分析:自然人年度中间死亡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用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1、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专利到期后可以续期吗



一、 专利权不可以续期,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有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期间还要交年费来维持专利。

二、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

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三、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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