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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处罚公示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专利被侵权了如何解决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6 12:07: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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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处罚公示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权是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可以获得的,经济价值较高,故而难免会有人想利用这些专利,为自己谋取私利,根据法律的规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会受到的是行政处罚,为了使处罚有规可循,立法机关制定了专利行政处罚公示制度。

一、专利行政处罚公示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对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主席令第八号)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对为假冒专利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处罚 依 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明知或者应知对方为假冒专利,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运输工具、生产设备等便利条件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不得假冒专利,不得为侵犯他人专利和假冒专利提供便利条件。

” (3)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专利中介服务的处罚 依 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文件的,由所在地的专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专利代理、信息咨询、检索、评估、运营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中介服务,加强自律,不得出具虚假报告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不得与当事人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 (4)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文件的处罚 依 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文件的,由所在地的专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专利代理、信息咨询、检索、评估、运营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中介服务,加强自律,不得出具虚假报告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不得与当事人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 (5)再次侵犯相同专利权的处罚 依 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四十六条:“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复侵权行为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省、设区的市专利行政部门负责调解专利纠纷,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依职权查处假冒专利、重复侵权、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

” (6)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处罚 依 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专利权保护和管理制度以及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的投诉处理机制,在经营者入网经营时明确其专利权保护责任;发现假冒专利或者专利侵权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三十四条:“……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接到投诉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被投诉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申辩材料,及时处理专利侵权投诉。

被投诉人拒不提交申辩材料或者有证据证明是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的,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关闭网店等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职能,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和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局具有行政执法的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示,是指执法处室对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涉及以下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应予公开: (一)行政调处; (二)行政处罚; (三)其他应予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

专利被侵权了如何解决



专利被侵权了如何解决 一、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即专利权人与侵权行为人之问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解决是在侵权行为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已经掌握了一定证据如在市场上买到侵权产品或者得到侵权产品的销售广告和说明等,初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侵权行为人和专利权人都同意协商解决为前提而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通过协商解决的办法解决专利纠纷最后所实现的结果大致有三种情况①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并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②双方签订许可协议,使侵权使用转为合法使用③协商不成。

二、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 在当事双方有一方不同意协商解决,或就协商解决条件达不成共识或未经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均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处理专利纠纷专利管理机关是我国专利制度的一大特色它是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和处理专利纠纷专利管理机关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并依照简易的民事诉讼程序及有关法规、法律,以中间人的身份调解和处理专利纠纷专利管理机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后,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走哪一条途径,完全由专利权人自己决定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注意到不是任何一级、任何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专利权人在起诉之前先要弄清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及大连、重庆和青岛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是审理专利案件的一审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为二审法院。

专利侵权案件通常由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负责审理。

相关知识:专利权人向投诉机构投诉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律状态证明; (二)涉嫌侵权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三)涉嫌侵权的理由和证据;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一、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专利出现侵权后,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

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被侵权了第一解决方法当然是以和为贵,能够私下沟通,或者有其他人来帮忙进行调解,对方停止侵权,或赔偿使专利权人原谅自然是很好的,对于侵权了却又不停止其行为的,可整理好相关证据一纸诉状将侵权人告上法庭,由法律处理和判决,相关部门可强制执法。

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会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行政处罚公示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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