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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什么时候发送,专利权被侵犯有哪些维权方式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6 12:06:0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什么时候发送,专利权被侵犯有哪些维权方式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什么时候发送



一、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什么时候发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提前终止的,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但什么时候发送终止通知书是没有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终止怎么申请恢复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

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专利权被侵犯有哪些维权方式



专利权被侵犯有哪些维权方式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当专利权遭受侵犯的时候,我们应该冷静对待,用正确的方法维护权益: (1)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3)向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专利权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1、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专利权被驳回、撤回、视为撤回可以公共使用吗?



一、专利权的驳回、撤回、视为撤回后可以公共使用吗? 专利的无效程序均是在专利权授予后的程序,而专利撤回、视为撤回(视为撤回一般都是实务流程上的原因所致)以及驳回均是在专利授权之前完成的行为,既然没授权,自然没有权利保护,其中的技术方案可供公共所用,不存在侵权。

但是要注意后续程序: 在专利申请在未公开时被撤回,此时的新颖性未被破坏,申请人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并有被授权的机会,如果授权,他人的实施自然是侵权,只是这种情况下第三人获得此专利的技术方案的时间以及方式估计也是有瑕疵的吧。

当然如果是自己独立研发出来的也可以自己申请专利。

类似于次,在被驳回的专利申请如果经修改并经过复审甚至是司法救济判定应当授权的情况下,具备了专利权的技术方案自然也是受到保护,此时第三人在受保护的权利要求范围内所实施的技术方案就会侵权。

专利权是由国知局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

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

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3)具有地域性。

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专利侵权之后应该怎么办,首先应该与侵权人先进行交谈,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万事大吉,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实在不行,受损害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为了减少司法机关的压力,还是能协商就协商。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什么时候发送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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