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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起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专利权的全面覆盖原则规定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6 12:05:4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起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专利权的全面覆盖原则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起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起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如何办理授予专利权登记手续? 国知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知局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三、如何避免重复授权? 1、一件专利申请在发出该专利申请的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时,应当将文档中申请人提交的放弃另一件专利权的声明转送相应流程管理部门并记录,在作授权公告准备时还应当将该专利申请授权公告的卷期通知相应流程管理部门;相应流程管理部门应当对放弃声明予以登记和公告。

2、对于因涉及重复授权专利权人主动提交的放弃专利权声明,相应流程管理部门可以参照第1项的方式处理。

虽然申请专利权的时间比较久,但要是期间顺利的话,相对来讲还是能够很快的被授予专利权的。

那这时,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的呢?这关系到对专利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因此是很重要的。

从提出专利申请开始,一直到授予专利权,这期间是比较漫长的。

若是从发给申请人专利权证书开始,才对专利就要保护的话,那么很有可能给专利权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于是,我国对专利的保护一般是从专利管理部门发出公告之日起就生效的。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有多长 专利部分无效后的权利保护范围

专利权的全面覆盖原则规定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全面覆盖原则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的全面覆盖原则规定是将被诉侵权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进行对比,只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有的技术特征,即认定其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判定原则: 1。全面覆盖原则 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

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字面侵权 又称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即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上位概念侵权 当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的是上位概念特征,而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采用的是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则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特征数量侵权 如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在利用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此时,不考虑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效果与专利技术是否相同。

(4)从属专利侵权 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对在先专利技术而言是改进的技术方案,并且获得了专利权,则属于从属专利又称依存专利。

未经在先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从属专利也覆盖了在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的概念:是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侵权行为发生时通过阅读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等同原则的“等同”,是指具体技术特征在功能、作用上的等同,而不是侵权产品与专利两个技术方案的整体等同。

故被控侵权产品该三个技术特征的结合与专利权利要求必要技术特征“弹性罩边”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应认定是等同的。

适用等同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对于开拓性的重大发明专利,确定等同保护的范围可以适当放宽;对于组合性发明或者选择发明,确定等同保护的范围可以适当从严。

(2)对于故意省略专利权利要求中个别必要技术特征,使其技术方案成为在性能和效果上均不如专利技术方案优越的变劣技术方案,而且这一变劣技术方案明显是由于省略该必要技术特征造成的,应当适用等同原则,认定构成侵犯专利权。

二、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是对等同原则的一种限制,是指在专利申请和专利侵权审判过程中,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该一致,专利权人不能够为了获得专利,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与专利局的来往信函)中,对权利要求做出狭义的或者较窄的解释,而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为了使被控侵权物能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又对权利要求做出广义的、较宽的解释。

对于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已经承诺、认可或放弃的内容,专利权人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不能反悔。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分别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具体如下: (一)专利权的取得 1。专利的申请。

(1)专利申请的原则 ① 先申请原则。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专利申请日。

如果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② 单一性原则,即“一申请一发明”原则。

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而言,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就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而言,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③ 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是指将专利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视为后来一定期限内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在他国或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

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享有优先权的首次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

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知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2)专利申请的提出、修改和撤回。

① 专利申请的提出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国知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② 专利申请的修改 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③ 专利申请的撤回 专利申请被撤回后,该申请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如果专利申请的撤回是在专利公开以前提出的,在撤回之后,申请人可以重新提出申请,其他人也可以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如果撤回是在专利公开以后提出的,则该发明创造已丧失新颖性,任何人就此发明创造提出申请都会被驳回。

2。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起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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