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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益人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专利权终几个月内可恢复权利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5 14:58: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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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益人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专利权益人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专利权转让协议(原件,双方签字盖章,写明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按要求填好表格,并由你(或对方)签字) 3、在提交1、2两项1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200元钱,作为著录项目变更费,要写明申请号。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个人专利转让合同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于受让方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国独家买断获得本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 第二条转让方式和试制 第三条资料和资料交换 第四条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第六条侵权和专利失效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专利权终几个月内可恢复权利



专利权终多少个月内可以恢复权利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被终止的,专利权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两个月内请求恢复,但能不能恢复由实际情况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知局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知局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



一、专利权终止和失效的区别在哪里? 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

但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并不是自其被宣告无效之日起无效,而是视为自始无效。

二、专利权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1、专利超过了“专利法”的规定期限而成为失效专利 按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均为10年。

而按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5年(期限届满前可续展3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权人提前终止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 尽管“专利法”规定了有效期限,但是,大多数专利权人未到期限便提前终止了其专利权。

在什么情况下,专利权人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呢? a、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b、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1)发现原先的发明不够先进,需要进行改进,或者发现他人的发明更加先进; (2)实施困难。

包括自己实施与技术转让,若难于实施,又要每年缴纳专利年费,只好放弃专利权。

3、专利申请人已申请了专利,但放弃获得专利权而成为失效专利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当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时,专利申请人未缴纳专利证书费与年费而无法获得专利权;发明专利,则未提出进行实质审查而无法获得专利权。

专利申请人放弃获得专利权的原因基本上与提前终止的原因相同。

4、被中国专利局宣告无效而成为失效专利(专利无效) 根据“专利法”第48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第26条第三款、第四款、第33条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12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5条、第25条的规定的,或依照专利法第9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由于专利权宣告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之分,由此产生失效专利也有全部失效与部分失效之分。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就是属于拥有作品的人所得到的权利而对于这个权利是会存在着终止和失效的情形,但对于这两种情形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条款,一种是属于有效而因各种原因存在的终止,而于失效是根本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而自始也是无效的。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方法 专利权终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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