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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哪些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5 11:00:5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哪些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一、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1)、依据我国专利法第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A、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B、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C、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依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A、科学发现; 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动物和植物品种; E、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这个道理是很容易理解的。

有的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就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例如伪造国家货币的机器。

有的发明创造本身没有危害公共利益和道德之意,但是如果不是按原来的目的使用,也有可能有害于公共利益和道德的,即不能授予专利权。

例如可以用来赌博的游戏器具。

虽然发明人说是游戏器具,但既然可以作为赌博用具,就不能授予专利权。

此外,如为防盗而设计的电麻装置,或者在一般烟叶上喷以伪装剂,弄虚作假,欺骗公众的发明创造,可以认为是缺乏有益性,同样不能授予专利权。

此外,我国专利法还规定,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也都不授予专利权。

这是因为,科学发现不同于发明创造,所以不授予专利权。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经济管理方法、工程建筑设计、教育方法、会计制度、广告方法以及信息传播等,都不是技术思想,与工农业上的制造、使用不发生直接关系,所以也排除在专利之外。

二、发明专利有哪些类型?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发明专利是专利中最重要的一种,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国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也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年。

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最长也只有十年。

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之后,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而其中尤其是要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性作出相应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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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一、哪些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1、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

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

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

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同的。

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

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应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二、如何判断不丧失新颖性 专利法第24条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的各种情况作了规定。

1、首次展开:指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第一次展出的发明创造。

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该发明创造已经展出及展出日期的证明文件。

2、首次发表:指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包括技术鉴定会议)上第一次发表的发明创造。

学术会议指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

技术会议包括鉴定会议是指国务院部委直接组织和主持的技术会议。

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商业活动中的国际专利到底是什么?



商业活动中的国际专利到底是什么? 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

国际专利申请前需先通过检索一下是否有类似专利,如无则可以准备资料开始国际专利申请。

对上句解释如下:首先,国际专利是不存在的,准确名称应为“专利的国际申请”。

其次,上句想要表达的意思是,《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的国民想要对某一技术向《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中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申请获得专利保护时,可以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所规定的程序,向《专利合作条约》所指定的受理单位或国际局,递交指定语种的申请文件,这一个递交程序就视为已经在所有的《专利合作条约》缔约国递交了专利申请。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该条约制定的受理单位,中文也是该条约指定的语种,因此,中国人可以用中文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的国际申请”。

具体哪些国家和那些语种是被指定的,需要随时关注最新的指定名单。

过去要在数国获得专利保护,必须向每个国家逐一办理专利申请,程序和手续都十分繁琐。

为解决这一问题,1970年6月19日由美、英、法、德、日等国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了外交会议,签订了《专利合作条约》。

截至2014年5月,其成员国已达85个。

也就是说,申请人提交一项国际申请,在85国均有效。

PCT的宗旨是通过简化国际专利申请的手续、程序,强化对发明的法律保护,促进国际间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此程序仅仅是简化了申请阶段,但并未包括审查和授权阶段。

也就是说,部分人基于“国际专利”这一概念而建立的,只要递交一次申请就在所有国家都获得了专利保护的想法是错误的。

国际申请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阶段。

国际阶段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公开、检索和初步审查。

国内阶段主要包括指定国或选定国对国际申请授权审查及其它有关事务的办理。

国际专利的问题,有关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要合理进行操作,中国在专利保护方面有着较好的措施,所以只要自己在国内做好一定的专利申请,那么自己只要按时进行提交,获得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自己的国际专利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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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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