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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专利权法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5 10:53:2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专利权法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一、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

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说明书 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

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关于专利保护,其实这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毕竟不同领域中专利保护方式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申请专利的过程是很繁琐的,同时也是很漫长的。

因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对专利的保护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不过一般专利权都是从授权公告之日开始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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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法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专利权法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国知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专利权独占许可备案必须吗?



一、专利权独占许可备案必须吗?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授权许可合同并不是强制备案的,但许可合同备案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利益。

备案不是必须的,但是通常都是这么做的,独占许可作为一种许可合同自签订起生效,是否备案并不影响其合同效力。

但是,备案是对抗效力的要件,专利权常常被视为准物权,存在公示公信的原则,备案实际上就是一种登记,使独占许可这样一种状态能为第三人所查知,从而起到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专利权独占许可备案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知局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知局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知局办理出质登记。

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可以进行备案,但备案并不是强制要求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四条,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综上所述,专利权独占许可没有强制备案,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中,许可合同并没有强制备案,但是双方可以通过备案以后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利益,在合同生效后的三个月内选择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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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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