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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又是专利实施合同?,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4 23:02:49 浏览: 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什么又是专利实施合同?,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什么又是专利实施合同?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自己发明的东西,如果要想合法拥有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申请专利,这才代表着你才拥有这个产品的所有权,那么什么又是专利实施合同呢?专利实施合同就是这个产品的一种技术转让而制定的一种合同,当事人可以允许另一方在规定的限期内使用这门技术,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
指当事人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一定的地区,以一定的方式实施其专利技术而订立的技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采取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等形式。
每种许可又可以按照实施方式分为生产许可、使用许可和销售许可以及再转让许可等各种形式。
专利实施合同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转让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⒈项目名称 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⒉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 ⒊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 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 ⒋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⑴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 ⑵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⑶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⑴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
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 ⑵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什么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一、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1、符合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植物品种(“对其产品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清求保护的范围; 6、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独 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7、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三、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或者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1、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2、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
对于发明创造申请被驳回的情形,需要与发明专利被驳回的原因作一定的区分。
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时候,往往是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了。
在驳回决定发出之后,除要求更正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专利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和要求改正错别字的信函外,申请人的任何呈文、答复和修改均不再予以考虑。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发明专利初步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专利侵权证明责任?
发明专利分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而由于制造方法只有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使用,要求权利人进入生产现场,进行调查,取得被控侵权人使用了专利方法的证据是比较困难的。
因此,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根据证据距离将证明责任予以倒置。
这与TRIPS协议的规定也是相一致的,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到各种专利诉讼中。
六、专利侵权的责任 无论是行政程序还是司法程序,其处理都包含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三种形式。
(一)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专利法对专利侵权主要是采用民事制裁,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处理侵权的时候,主要是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停止侵权是最有效、最直接的防止继续侵权的方法。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侵犯专利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停止侵权。
同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还可以请求采取预防措施,如处置已经生产出来的侵权产品等,人民法院可以做出诉讼保全的裁定,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诉讼保全措施等。
专利权人一旦证明了侵权的事实,就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开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专利法》第6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0条和第21条对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作了如下规定:1、按权利人受到损失确定,其计算基准是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2、按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其计算基准是每件侵权产品的营业利润或销利润售;3、上述二项都不能确定时,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确定;4、无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法院可以在5000元至30万元之间加以确定,最多不超过50万元。
另外,由于专利侵权行为不仅使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利益受损,而且往往使他们的业务信誉受到损害。
因此,专利权人不仅可以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而且还可以要求采取恢复专利权人的业务信誉的措施。
(二)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我国《专利法》对侵权行为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机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
另外,我国专利法还对侵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
其目的在于维护科技人员和进行科研创造的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以保护和激励他们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除此之外,2000年《专利法》还独列一条作为第59条:“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样,专利管理机关可依法主动出击,有力地打击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
这对于维护专利的声誉,更好地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保证专利制度的健康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主要给予民事制裁,但有时也需要刑事制裁。
因为侵权不仅仅涉及专利权人的财产权,有时也涉及公共利益。
对违反公共利益的最有效的制裁是刑事制裁。
我国专利法对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机密以及徇私舞弊这三种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分别规定于《专利法》第58、64、67条。
1、假冒他人专利是指非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人为地标注专利权人的专利标志或者专利号,冒充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以假乱真,以劣充优,在市场上销售的行为。
2、我国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首先向我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规定这样的申请、审查程序,目的是保守国家的机密。
对于违反法律,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机密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以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
3、徇私舞弊是指在受理、审批专利申请的工作中或者在接受申请人委托办理专利事务的工作中,或者在处理专利纠纷工作中,明知是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而授予专利权,或者明知是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而驳回申请,或者剽窃申请,妨害了国家法律的实施,破坏了法制的尊严,因此必须依法坚决制止并予以制裁。
七、专利侵权的认定 一)、全面覆盖原则 相关法规: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在判定专利侵权时,首先适用的是最简单、最常用的判定原则,即全面覆盖原则。
运用这一原则的前提为,被控侵权物与专利技术相同,出现了仿制侵权的情况。
所谓仿制侵权,或者说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认定侵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什么又是专利实施合同?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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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