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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申请报告,终止4年之后专利还可以恢复专利权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4 00:51:4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纺织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申请报告,终止4年之后专利还可以恢复专利权吗

纺织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是企业投资建设应报政府核准的项目时,为获得项目核准机关对拟建项目的行政许可,按核准要求报送的项目论证报告。

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时,应根据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对拟建项目从规划布局、资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为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提供依据。

纺织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申请报告 项目名称: 退、煮、漂一步法(棉印染)生物酶处理技术的开发 项目申报资金类别: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 项目描述: 本项目符合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环境保护关键技术”中“清洁生产与低排放技术”。

项目针对印染行业污染严重,以减量化(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量)为目标,利用生物酶复配技术,将不同生物酶进行复配,制得具有退、煮、漂作用的复合酶,并研制相关助剂和优化工艺设计,将棉等天然纤维织物的退浆、煮炼、漂白三道染整处理工序采取一步法生物酶处理。

项目研制的新技术,将大大缩短棉印染生产周期、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实现清洁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提高面料品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关键技术包括:1)适合酶处理的生物酶相容性技术研究;2)生物酶的复配技术研究;3)棉织物的退、煮、漂一浴加工适用生物复配酶的配套工艺技术的研究;4)生物酶活性检测以及在连续动态处理工序中生物酶含量和活性的检测等技术的研究;5)适用一浴处理设备或专用设备的技术要求的确定。

项目研究开发的一浴法生物酶处理技术,其处理效果将达到化学处理效果,但处理时间、温度、能耗等大大降低,产生的污水易于处理或经简单处理可以排放,用水量:比传统法减少40~50%;废液中盐的浓度:比传统法减少40~50%;BOD:比传统法减少60~80%;COD:比传统法减少60~80%。

项目开发的技术,为纺织染整企业缩短工艺流程和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水量,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推广应用领域广,彻底改进传统的棉织物前处理工艺,其意义深远,市场前景广阔。



终止4年之后专利还可以恢复专利权吗



终止4年之后专利还可以恢复专利权吗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请求与受理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专利,法律规定在一定场合下是可以实施强制许可的,与此同时,专利权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更申请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接下来,是由乐知小编带来的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请求与受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请求 根据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规定,给予专利强制许可的决定中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时,强制许可自动终止,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报、政府网站和中国 上予以公告。

此外,对于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前,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的,专利权人则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

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应当提交终止强制许可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 (一)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专利权人的国籍或者其总部所在的国家; (三)被请求终止的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 (四)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和事实; (五)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专利权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六)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盖章; (七)附加文件清单; (八)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请求书及其附加文件一式两份,并且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

以上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文,未按规定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

二、受理 终止强制许可请求文件符合以上要求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受理,将请求书副本送交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

终止强制许可请求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请求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进行补正。

期满未补正的,则该请求视为未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则不予受理,并通知请求人: (一)请求人不是被强制许可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人的; (二)未写明请求终止的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 (三)请求文件未使用中文; (四)明显不具备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

提到专利相信大家都清楚这是很专业很复杂的一个东西,不管是最初的申请专利,还是后面的申请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相信一般人肯定搞不定这些。

如果你有需要的话,不妨与乐知在线律师进行联系,让我们来帮助你处理专利的相关事宜,也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个人申请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纺织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申请报告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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