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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的权利是什么?,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如何放弃专利权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4 00:39:5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人的权利是什么?,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如何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的权利是什么?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是什么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专利人身权 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

专利财产权 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

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

即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被国知局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可以转让。

”但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经公告后转让合同才生效。

1、禁止权。

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

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 3、转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作为专利权人的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就是属于一个人的权利,一般是对某一个作品或者是某一个商标等等享有专利权,专利就是史无前例,从来没有过的东西被发明出来之后,到相关的部门登记之后就获得了专利权,如果有人破坏其权利,要受到处罚。

专利权受专项法律保护吗 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如何放弃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 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

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不取得专利权,只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方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3)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

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4)请求保护的权利。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专利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在三个月期满未起诉,又不执行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专利权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通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

放弃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标记可以是“中国专利”或类似的词句。

专利号是专利局在授予专利权时赋予的顺序号。

专利法规定,如果其他人侵了专利权人的这项权利,假冒其专利,和将非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权人如何放弃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

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

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

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涉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

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

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大家应该知道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了吧,上文中小编已经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做了详细介绍。

一般专利权的授予应该是从申请之日开始算的,并不是从授予之日计算。

而之后的每年,其实也是要求专利权人交纳一定数额的年费才行。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二、专利权有哪些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

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

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3)具有地域性。

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属性要求,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形式条件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文件和手续等程序方面的要求。

此处所讲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仅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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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的权利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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