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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申请的注意事项,确定本国专利优先权的条件,专利侵权如何申请强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7-03 10:22:2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优先权申请的注意事项,确定本国专利优先权的条件,专利侵权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专利优先权申请的注意事项,确定本国专利优先权的条件



专利优先权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原申请资料应当准确无误。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一般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2周内,按照申请书所填写的联系地址通知申请人领取《优先权证明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优先权证明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确定本国专利优先权的条件 (一)在中国首次申请 有的申请人可能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中国先后分别申请了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者先后递交了两项专利申请。

此时,只能以第一次在中国提出申请的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要求本国优先权,而不能以其后的第二次或第三次的专利申请作为优先权基础,除非第二次或第三次的申请中增加了新的技术方案或技术特征,可就新增加的技术特征在在后的申请中要求本国优先权。

要求本国优先权只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不能要求本国优先权,而且必须在中国首次申请的十二个月内提出,超过十二个月就不能享有本国优先权。

 (二)技术主题相同 技术主题相同,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名称相同,所谓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是指技术领域、目的、技术方案以及预期的效果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确定主题时主要是依据在先申请中所记载的技术特征。

可以享有本国优先权的发明必须是相同主题的发明,这是判断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的出发点,但是,应当把中国首次申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分析,只要首次申请文件中清楚地记载了作为要求优先权申请的主题所依据的技术特征就足够了。

审查员不得以首次申请的权利要求中没有包含该技术方案为理由,而拒绝给予优先权。

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中有关优先权相同技术主题的规定,是根据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巴黎公约规定:“不能因为要求获得优先权的发明的某些技术特征没有出现在原始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就拒绝其优先权要求,只要该原始申请文件作为一个整体明确地披露了上述技术特征,就可以享有优先权。

”关于“作为一个整体”的含义,《巴黎公约解说》一书中指出:“要获得优先权,只要原始申请文件作为一个整体(包括说明书、附图、图表等)已明确披露了要求获得优先权的发明的上述技术特征就足够了。

”从以上的规定不难看出,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的主题是否相同,在先申请能否成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的基本条件之一,主要是看在后申请的主题所依据的技术特征是否清楚地记载在在先申请的文件中,只要在先申请文件中清楚记载了某个技术特征,那么这个技术特征就可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依据,并视为构成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

而用不着具体地一一比较发明目的、技术方案、发明效果是否完全相同。

(三)未要求过本国优先权 是否要求过本国优先权,这是优先权是否成立的另一个条件。

具体来说,就是在先申请的技术特征是否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同一份在先申请只能要求一次优先权,已经要求过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不能再作为另一项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即同一项在先申请不能分别作为两项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但如果在后申请中新增加的技术方案,可以作为第二件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四)在先申请尚未授权 已经授权的在先申请不能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这一规定实质上一般只适用于实用新型专利,因为发明专利通常是不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授权的。

判断是否授权的标准,是以专利局发出授予在先申请专利权的通知为界定日,如果在先申请日是在发出授权通知日之前,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但如果是在其后则不能享有优先权。

如果授权发文日与在后申请日为同一天,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否允许享有优先权,笔者认为倾向于可以享有优先权为宜,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和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充分体现申请人的意愿。

因为申请人必究是在没有接到授权发文通知的前提下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 (五)在先申请不是外观专利 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可以要求本国优先权,而外观设计不能要求本国优先权,个别代理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本国优先权,将外国优先权与本国优先权混为一谈,要求外国优先权则包括外观设计,而本国优先权不包括外观设计。

这点应引起适当注意。

 (六)在先申请不是分案申请 在先申请有时属于一项专利申请中不符合单一性而分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这些专利申请的申请日都是同一天,对分案申请的在先申请,依规定不能作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专利侵权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专利侵权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写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按判决书上的原告的内容抄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按判决书抄被告的内容,姓名性别什么的全部抄上) 后面写:我诉XX某纠纷一案,经XX人民法院审理,已经于某年某月某日审结并下发判决书,判令被告向我赔偿XX元,现在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仍不履行,现申请贵院予以执行(200X)X民初字XXXXX号判决书。

(前面写的字号也就是判决书上写的字号,照抄就好了,千万别写错)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二、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 对本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被请求人未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期的15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副本(略) 知识产权局(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专利行政诉讼审理中的注意事项 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不服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复审请求人不服复审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专利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只能围绕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是否正确进行审查。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是围绕否查清了事实、是否准确地适用了法律、是否违反了法定程序和审查原则进行。

【例】在一件无效案的审查决定中,请求人始终以不能被认定为有效证据的证据1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并以证据1结合证据2否定涉案专利的创造性,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采用了请求人没有提及的证据3与证据4进行结合而作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在作出决定前也没有给专利权人一次符合听证原则的陈述意见的机会,则该行为属于违反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的行政行为。

请求原则,是指专利实质审查程序是以请求人的请求而启动,审查员审查的对象是请求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的文件审查;听证原则,是指在专利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权益不利结果前,应当至少给行政相对人一次陈述意见或修改文件的机会。

第四十三条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在专利无效宣告阶段,请求人主动撤回无效宣告请求时,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在已进行的审查工作的基础上,专利权可以全部或部分无效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第四十四条法院的庭审是针对双方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专利行政决定正确与否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观点,凡是专利行政决定中未涉及的理由、证据、事实一般不予采纳并不纳入庭审的范围。



专利保护在先申请原则是啥



一、专利保护在先申请原则是啥 专利保护在先申请原则是指如果同一个发明创造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时,专利权应当授予谁?对此各国一般有两种处理原则。

一是先发明原则,即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论谁先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申请人。

但这种原则的缺点是很难确定谁最先完成了发明。

目前只有美国采取先发明原则。

二是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管是谁最先完成的发明,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这种原则的好处在于简明易行,且有利于发明创造尽早的向公众公开。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

我国亦采用先申请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申请人。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企业在完成发明创造后,应及时提出专利申请,以免申请晚了,就有可能被他人抢先提出专利申请而失去取得专利权的机会。

按先申请原则有可能出现一种特殊情况,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申请专利。

其权利归属问题,按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

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协商确定的申请人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专利申请过程中被侵权怎么处理 专利申请过程中被侵权,可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一)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 1、专利权属证据。

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

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

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二)专利侵权的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

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

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

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三)专利侵权行的政裁决或协调 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

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四)专利侵权后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

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专利优先权申请的注意事项,确定本国专利优先权的条件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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