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商标公告期间如何认定侵权?,商标转让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28 17:44:3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商标公告期间如何认定侵权?,商标转让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商标公告期间如何认定侵权?



1、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3、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4、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5、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商标转让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

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

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我想问一下的商标侵权有没有维权什么的



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

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

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商标公告期间如何认定侵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商标转让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