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介绍,我国专利权使用期限的规定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27 18:37:4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介绍,我国专利权使用期限的规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介绍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知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知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  向国知局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知局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知局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国知局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知局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五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知局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知局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第七条  专利申请涉及需要保密的,由专利机构受理并进行审查;国知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涉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移交专利机构进行审查。

经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决定。

国知局认为其受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及时作出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复审以及保密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特殊程序,由国知局规定。

第八条  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知局进行保密审查: (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我国专利权使用期限的规定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起10年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10年 要注意,在专利授权后,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算起,一般是向专利局提交申请的那一天(具体以专利局发的受理通知书里面确定的时间为准) 专利法的保护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原因: 1)没有缴纳年费 2)书面声明放弃

专用权的范围是指什么



1。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2。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3。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介绍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我国专利权使用期限的规定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