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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法定不授予对象,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27 18:36:2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法定不授予对象,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法定不授予对象



《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

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的过程。

6、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8、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相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是什么?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保护范围,权利请求书写的技术范围,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权期限可以延长吗?



当发明人的发明专利申请了专利权保护之后,其保护有着一定的期限。

专利权是有期限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长。

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根据《专利法》第43条规定,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根据《专利法》第44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根据《专利法》第45条规定,

专利权法定不授予对象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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