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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贯标,您想知道的都在这里!,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9 17:34:2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贯标,您想知道的都在这里!,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

知识产权贯标,您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大家可能会发现,继“申报高企认定”之后,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开展如火如荼的“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那么,贯标到底是做什么?贯标对企业发展有什么好处?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 “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是GB/T29490-2013。

贯标的目的为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指导和帮助企业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

知识产权贯标的内容是什么? 1、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条件 企业应当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并要知识产权管理“领导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企业应当建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职责等。

2、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形成档案。

特别是对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3、规范知识产权的资源管理 围绕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

对上述管理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4、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 明确规定了企业研究与开发活动、原辅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等重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

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各主要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处于受控状态,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权利流失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 企业应当对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对照管理目标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6、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 围绕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个重点环节。

明确规定了企业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创造和取得、权利管理、权利运用和权利保护四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知识产权贯标的好处有哪些? 1、国家战略大力支持 知识产权贯标与国家“一带一路”顶层战略配套。

双创形势下,政府工作报告频繁涉及知识产权内容,强调全国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是成长型企业的必然选择; 2、各部门政策支持 自2014年开始各级部门针对知识产权贯标企业量身打造了多项扶持政策,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选等。

通过贯标的企业申报各类项目将给予重点支持和加分,如专利运营、专利导航、名牌产品申报等;

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



地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 著名的旅游城市的拼音形式,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这些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吗?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具有确定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不会误导公众的,这种也可以进行注册。

(一)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判定为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相同。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地名含义的。

2、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而在整体上具有显著特征,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3、申请人名称含有地名,申请人以其全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

4、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

但容易使消费者对其指定商品的产地或者服务内容等特点发生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驳回。

5、商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以外的地名的拼音形式构成,且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6、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

(二)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判定为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相同。

但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且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

(三)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的规定予以驳回。

(四)商标由上述规定以外的公众熟知的我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驳回。

但指定使用商品与其指示的地点或者地域没有特定联系,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

(五)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不适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商标所含地名与申请人所在地不一致的,容易使公众发生误认,判定为具有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的规定予以驳回。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其所在地以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载明的住址为准;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所在地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地为准。



商标注册没有下来前能加盟吗



商标注册没有下来前能加盟吗 能加盟,但需要在合同中呈现。

根据合同约定,是否要求必须要有商标。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商标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协商解决。

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可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国内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人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国家指定的代理组织名单可在本网站查询),或者按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上第(2)项规定的情形。

请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请求时,负有举证责任; (四)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有证据显示侵权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的,将已经掌握的涉嫌犯罪的线索向管辖地的公安机关举报。

对公安部门侦查终结,检察院已经受理并提起公诉的案件,可同时向受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

商标注册人及其代理人通过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后,发现侵权嫌疑商品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该批商品进出境地的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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