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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办理工作,商标侵权案件中有关赔偿确定的几个问题是什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9 17:17:4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办理工作,商标侵权案件中有关赔偿确定的几个问题是什么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办理工作



项目名称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证明办理工作 项目类别服务类 办理依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办理条件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有关规定,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缴纳有关费用确有困难,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的,由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申报材料1、费用减缓请求书 2、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减缓证明 受理时限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市科技局 受理地址宁德市知识产权局(署前路14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0593-2829676 投诉电话0593-2822710 备注受理范围 (一)本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其单位经济困难的; (二)个人与本市辖区内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其单位经济困难的;

商标侵权案件中有关赔偿确定的几个问题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件中有关赔偿确定的几个问题是什么 关于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赔偿确定的直接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63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由此可见,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确立赔偿时须要原告举证证明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原告举证证明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就以上规定,有几个问题需要进行说明: 第一、侵权期间如何确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计算。

第二、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确定。

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上述司法解释对于计算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提供了两种计算方式。

其一为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也即用侵权商品销售量乘以侵权商品的单位利润得出的数额。

其二为侵权商品销售量与注册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也即用侵权商品销售量乘以原告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得出的数额。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刑 刑法第219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七十三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案件,在分类上仍然属于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的一种。

此类案件需要非常严谨地把握秘密点的寻找和反驳,从而证明所披露的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才可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利益。

因此,您非常需要熟悉此类案件的法律问题,并且还对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技术问题和经营问题有深层次理解的人,来作为您的代理人或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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