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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介绍,2022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8 15:32:5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介绍,2022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介绍



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推进专利审查提质增效,但案件数量飞速增长给审查机构不断施加压力,这就不得不建立专利加快审查机制,调配优势资源向符合国家战略的案件倾斜,有效地保障相关案件的加快结案,优先满足真正的创新来驱动发展。

目前,专利加快审查的举措常见有四种,专利优先审查、专利快速预审、专利申请集中审查和专利审查高速路,本文将逐一介绍,以期满足了各类申请人对快速保护专利技术的需要和对各加快审查举措的了解。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该办法不仅规定了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还涉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1)提出时机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在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时提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提出;专利复审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缴纳专利复审或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后提出。

(2)提出主体是谁? 专利申请为全体申请人;专利复审案件为全体复审请求人。

专利无效案件为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也可以对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可以加快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 (3)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复审、无效必须电子申请么? 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对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无限制,一般也会要求当事人采用电子请求方式。

(因为纸质文件会涉及较长的数据采集和代码化周期,电子请求可以加快案件审查流程,建议申请人采用XML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该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有利于规范化管理,并能充分保证专利申请在整个流程的快速、准确;而对于PDF格式或Word格式文件,系统需要时间转换为审查用的XML格式文件,将影响整个审查周期) (4)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要满足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因为这类技术面向国家重大发展需求,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资源)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这主要从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鼓励优势产业发展角度考虑)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在新一代技术革命中蓬勃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热点领域,技术更新迭代快、产品生命周期短,对涉及的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能够更好地满足该领域创新主体“快获权”的需求)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从尽快确定权利状态、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角度考虑)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鼓励海外专利布局,这类专利需要投入大量申请成本,一般价值高、稳定性好)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通过优先审查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专利无效案件要满足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更加准确、及时地确定专利权的有效性,解决目前专利制度运行中突出存在的专利维权“周期长”的问题) (二)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优先审查来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6)数量有无限制?

2022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全国海关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系统谋划、主动作为、破解难题,为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科学施策提高执法工作整体效能。

对内着力推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印发《海关总署关于“十四五”时期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12项措施并督导落实。

聚焦重点渠道、重点行业、重点商品,连续第6年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连续第3年开展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蓝网行动”、出口转运货物知识产权保护“净网行动”。

优化完善专项行动量化考核制度,从16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

对外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共同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组织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文书格式,进一步严格法律文书的适用。

编发海关总署文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刊,深度解读相关政策法规。

南京、大连等海关细化关区落实“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远景规划的措施与要求,确保相关工作长期有序推进。

北京、青岛、深圳、海口等海关向一线执法关员编发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

拉萨海关结合关区业务特点,更新完善《拉萨海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机制。

厦门、拱北、黄埔等海关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提升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开展理论研究探索执法新方向。

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研究,组织编写“一带一路”沿线及主要贸易国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丛书。

研究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监管方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高效便利。

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研判、新发展格局下涉外定牌加工问题、自主品牌国际竞争力提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制度执行等新领域、新业态中涉及的海关执法工作研究,创新海关保护监管制度,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实践探索新方向,解决新问题。



收到实用新型审查意见通知书怎么办?



最近,专利局对小微企业实用新型的审查力度加强,实用新型再也不是以前申请及授权的状态,偶尔会收到以公开不充分、新颖性、不授权客体为由的驳回审查意见,因此,小编决定,今天针对实用新型申请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阐述,给大家支支招~ (1)撰写前的检索 小微企业在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在撰写之前通常会通过检索详细的了解背景技术,从而对本申请进行创造性的预判,而实用新型在撰写前,也应当进行有关该实用新型的新颖性的检索,在撰写过程中突出区别技术特征,降低实用新型以新颖性为由的驳回倾向。

(2)说明书内容以及附图的详尽程度 在说明书的撰写过程,尤其是针对小微企业电学或通讯的专利,其中会涉及到识别模块或是其他的操作模块,在撰写的过程中,要尽量写详细,一方面便于审查员理解技术方案,另一方面,避免申请文件一公开不充分的方式驳回;此外,针对机械领域,发明人在提交技术交底时,附图要详细,能够提供三维视图,一定要提供,目前,存在简单的结构示意图可能容易使审查员认为方案过于简单,导致案件被驳回的情况。

(3)实用新型审查意见的答复 在收到实用新型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不用太慌张。

从《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实用新型的审查原则来看,其中的听证原则,即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实施、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

也就是说在审查员驳回实用新型之前,我们至少与审查员有一次沟通的机会,好好把握这次机会,有可能能够降低实用新型被驳回的几率。

那么,如何把握好这次修改的机会呢?这也是小微企业需要注意的!以下,针对新颖性、公开不充分问题,小编再支招~ (1)新颖性的答复中,最重要的点是将区别点说清楚讲明白,说明其与本申请发明点之间的紧密关系,同时表明区别点不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在阐述时,要围绕区别点进行展开。

(2)公开不充分的答复中,审查员在阐述某些技术点公开不充分的情况下,如“温度控制单元”公开不充分,可通过举证公知常识的方式,对该技术点进行阐述,在公知常识的举证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好、教科书、课本的工具,如“温度控制单元”,在中,记载测温仪器对温度作定量的测量,测量的方式有多种,可以通过列举的方式,对该部件进行阐述。

在针对公开不充分方案答复时,忌提供现有专利技术文件,专利技术文件无法作为公知常识的理解依据,审查员接受意见陈述的可能性不大。

近两年实用新型的审查制度比前几年相比,均要严格许多。

因此,小微企业在提交实用新型审查时,其技术交底应当详细,且附图应当更加详细,这样更加便于后期撰写工作的顺利开展。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介绍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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