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复审需要多长时间,专利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14:54:4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复审需要多长时间,专利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专利复审需要多长时间



在我国,并非当事人一提出专利申请都可以获得保护的,只有通过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审查后才能获准专利人。

而作为救济,没有通过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专利复审。

那么专利复审需要多长时间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我国专利法律法规对专利复审通知书什么时间内答复是没有规定的,专利的申请人应该尽快完成专利的修改,才能尽快答复。

(1)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负责专利审查的主管部门,专利文件准备完成之后,应当及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进行审查。

提交方式包括:现场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窗口,或者寄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或者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各地的专利代办处。

(2)专利申请的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代办处在收到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通常而言,在一个月左右就可以知晓该申请是否被正式受理。

如果正式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确定申请日、申请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将会给每一个专利申请分配一个申请号,目前的申请号由13位数字组成。

(3)专利申请日及其法律意义 提交申请的方式不同,申请日的确定方式也不同,若现场提交,则以现场验收合格日为申请日;若以邮寄方式提交,寄件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对专利而言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首先,专利申请日是确定专利是否新颖的基准点;其次,我国专利申请以“申请在先”为原则,即谁先提出申请,该专利权将授予申请在先之人,而申请在先亦是以申请日为衡量基准;最后,申请日是确定专利权期限的起始日期。

专利申请过程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专利申请提出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通常而言,从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到最终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般都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部分专业申请因多次答辩,最终需要四、五年才获得授权;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故此其所需时间相对较短,通常六个月到一年便可获得授权。



专利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申请的专利往往很多时候产生纠纷会涉及到证据的保全,那么你知道专利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全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联,即该证据能够作为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根据。

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商标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前或者诉中提出书面申请。

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中提出书面申请。

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同时或者诉中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先行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同时进行证据保全。

保全证据可能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所谓证据的“三性”,即 第一, 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中,发生在诉讼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过程中,是被人感官感受记忆的物件的变化而留下的痕迹物品等。

第二, 证据的关联性,这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第三, 证据的合法性,这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也就是说,诉讼证据不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保全专利侵权证据的方式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前先申请证据保全。

如果法院要求专利人提供担保的,专利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专利人不提供的,法院会驳回专利人的申请。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在专利权人未经许可的情况之下使用其专利,被视为侵权行为。

其行为如果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今因为专利侵权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

那么,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

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

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是指侵犯专利的行为而造成损害,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责任以后,确定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额的一般准则。

具体地讲,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是以补偿权利人的损失为原则,即补偿性原则,还是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以外,还对侵权人实行一定的惩罚,加重其赔偿额,即惩罚性原则。

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两种观点,一是补偿性赔偿原则。

二是惩罚性赔偿原则。

1、补偿性赔偿原则 这种观点主张,对专利侵权的损害在确定赔偿额时,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赔偿额既不能多于被侵权人的损失,也不能少于被侵权人的损失。

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

2、惩罚性赔偿原则 这种观点主张,在确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额时,除了补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应当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即除了补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应当加大赔偿额,使被侵权人获得的赔偿大于其受到的损失。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补偿性赔偿原则不论侵权人的主观上是否是故意,情节是否严重,一律只对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无法体现法律对故意与过失侵权的区别态度,而惩罚性赔偿原则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和侵权的情节,予以区别对待,较为公平。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规定在《专利法》第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15年修订,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1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6]1号)第27、28条。

法律条文在具体实务中如何实施,只能通过司法案例进行观察和分析。

本文将对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展开讨论。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赔偿一共有五种计算方法: 1、权利人损失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用公式表示如下: 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 而我国法释[2015]4号第20条规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可以视为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

也就是说,侵权产品每销售一件,可以认为会导致权利人的专利产品销量减少一件。

与美国Panduit案的DAMP四部测试法对比,上述规定显然对权利人更为有利。

2、侵权人获利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2款规定,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用公式表示如下: 侵权人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量*侵权产品合理利润(营业利润或销售利润) 其中,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税收附加,而营业利润=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许可费的合理倍数 根据专利法第65条和法释[2015]4号第20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 专利法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复审需要多长时间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申请专利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