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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变更,专利权属要变更吗,专利许可应办理哪些手续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11:41:3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公司名变更,专利权属要变更吗,专利许可应办理哪些手续

公司名变更,专利权属要变更吗



现实中,公司或个人会因各种情况的变化而需要更改专利名称。

例如,如果某些公司名称发生了变化,那么专利也必须相应地发生变化。

那么专利名称可以变更吗?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然是可以变更的,但变更名称也要按照专利法规定来修改,可以说也是比较繁琐的,专利如何变更名称呢?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这里提醒大家,专利的任何内容的变更都是比较复杂的,要准备很多材料,也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和环节,如果个人来操作的话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建议大家找专利机构来帮助变更。

需要变更,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专利权人变更,要说明理由),并且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

题目所说情况是属于单位的组织形式的变化,不是专利权转让,不需要专利权转让协议。

具体变更手续: (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下”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

(二)、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是单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一)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合法的专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专利权的具体认定程度还需要由专利权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专利权申请情况来认定,只要在符合专利权认定的范围的才可以认定为专利权,并受到专利权的保护,具体情况下对于专利权的变更应当基于实际而定。



专利许可应办理哪些手续



我国保护注册专利。

专利申请人需要在专利机关申请注册专利才可以使专利受到保护,专利注册申请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

那么专利许可应办理哪些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将专利申请文件(发明或实用新型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请求书、申请费(即,交给专利局的官费)提交到专利局。

(二)官方的受理通知书会在申请日之后两周内下发,其中列出该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这些都作为未来专利局审查的唯一编号。

(三)专利局审查,最终合格后发出授权通知书,表明同意授权。

(四)申请人进行授权登记后专利授权公告生效。

《专利代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包括: (一)办理涉外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 (二)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 (三)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

另,2015年施行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一)专利费用 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250元、实用新型专利200元、外观设计专利200元)、印化税(5元)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专利查询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300元/年),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

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各年的维持费。



专利转让程序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

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以上是专利转让过程中必须注意的最基本的几个问题,最后中国专利在线祝您专利转让成功! 当专利权为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共有时,一方转让其只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份额。

专利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

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根据《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的转交手续,或受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转让逾期两个月不办理专利权移交手续,或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价款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

转让合同自签字之日到专利局公告之日期间是否生效?

公司名变更,专利权属要变更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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