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哪些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 人类文明与进步的风景线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00:51:3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哪些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 人类文明与进步的风景线

哪些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专利权经过权利人的登记申请,再经过一段时间审批就能够获得完整的保护了,但专利权不是无限的。

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权的限制包括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对专利权人的权利限制有以下几点: (1)无拒绝权,即专利权人不能拒绝别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单位利用其专利发明。

(2)对专利发明的先用权。

(3)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的有关专利,不视为侵权行为。

(4)在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上,为运输工具的自身的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算侵犯专利权。

(5)强制许可。

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满三年内,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实施或充分实施其发明的,专利局可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申请,允许该单位不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实施其发明,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仍应向专利权人交付使用费。

(6)国家征用,发明专利对国民经济公共利益或者国防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可由国家征用该发明,并给专利权人以合理的补偿。

1、先用权人的实施 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

先用权的成立条件是: (1)实施行为人在他人取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2)实施行为人所实施的发明创造,或者是行为人自行研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的,或者是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 (3)在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之后,实施行为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

2、专利权的用尽 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

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只对专利产品的首次销售享有专有权,对已被首次销售的专利产品不具有再销售或者使用的控制权或支配权。

3、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4、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我国领域、领水或领空的外国的海陆空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而使用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机械装置和零部件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许可,不构成侵权。

我国专利法将强制许可分为三类: 1、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强制许可的,只有在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后才可以申请。

这种强制许可,应当限定其实施主要是为供应国内市场的需要;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实施仅限于公共的非商业性使用。

或者经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确定为反竞争行为而给予救济的使用。



专利 人类文明与进步的风景线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一、直接侵权行为。

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假冒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冒充专利的行为冒充专利的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四、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间接侵犯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

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专利技术制造了专利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2)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是“倒闭潮”还是加速洗牌?



——珠三角中小企业倒闭真相调查 尽管确有一些中小企业在多种叠加因素的冲击下“倒下”,但明显的规律是,坚持自主创新、拥有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创立品牌的中小企业,在面对冲击时,有着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因而,有专家指出,在企业倒闭的背后是行业的加速洗牌。

遭遇困难期反易成为企业提升内功的绝佳时机,这就要求企业冷静研判形势,在等待寻找新的发展良机中苦练内功 针对外界一直盛传的珠三角中小企业“倒闭潮”的说法,广东省政府部门日前给出统计数据回应说,珠三角中小企业未现“倒闭潮”。

记者近段时间走访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也发现,尽管确有一些中小企业在多种叠加因素的冲击下“倒下”,但明显的规律是,坚持自主创新、拥有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创立品牌的中小企业,在面对冲击时,有着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因而,有专家指出,在企业倒闭的背后是行业的加速洗牌。

倒闭真相 针对外界传言广东出现企业“倒闭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近日以统计数据首次作出官方回应。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刘焕泉指出:“广东省出现了一些中小企业关闭或破产的现象,但并没有出现‘倒闭潮’。

” 刘焕泉披露说,根据广东省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关闭情况,该省1月-9月企业关闭总数为7148家。

这个关闭企业数包括关闭、停业、歇业和搬迁数。

从这个统计结果分析来看,关闭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其中关闭数量较多的地市分别是东莞市1464家、中山市956家、珠海市709家、深圳市704家、汕尾市587家、佛山市526家以及潮州市432家。

从行业分布看,关闭企业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五金塑料、电子产品、陶瓷建材等传统型、低技术、高耗能行业。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也同时出示了广东省工商局统计的全省企业新注册数目以及注吊销情况。

据统计,1月-9月,该省各类市场主体共注吊销企业62361家,新注册企业数100634家,全省新注册企业总数与注吊销企业总数比较,净增加38273家。

对于广东省工商局和中小企业局给出的两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刘焕泉解释说,主要是由于统计的口径和时间不同造成的。

如果从今年注吊销及新注册的角度上看,广东省工商局提供的数据比较准确,但注吊销的企业尤其是吊销的企业多数可能是去年以前就关闭了的,只不过是今年才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如果从今年关闭、停业、歇业和搬迁的角度上看,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所提供的数据是根据1月-9月实际发生数上报的,相对准确些。

辩证看待 面对当前中小企业的倒闭现象,业内人士特别强调指出,应客观、全面、辩证地看待,而不应夸大或歪曲倒闭事实。

对于企业倒闭的原因,刘焕泉分析指出,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出口型的纺织服装、五金塑料、电子产品、陶瓷建材等传统型、低技术、高耗能行业,主要是因为规模不大、技术不高和经济实力不强,没办法适应形势的变化;还有一类是小化肥、小钢铁等落后产能;有部分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盲目投资而倒闭;还有部分中小企业因提升产业档次的需要,响应号召,有意识地将原有企业进行转移升级。

如惠州市今年停产关闭中小企业407家,其中外迁企业100家,占全部关闭企业的25%。

作为倒闭企业最集中的东莞市,该市市委书记刘志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东莞每年都有800家-900家企业关停或外迁,从企业的生命周期来看,这是正常的。

由于金融风暴的影响,今年这个数字可能会稍多些,但也不会对东莞经济的基本面伤筋动骨。

产业转型升级至少需要10年的时间,东莞正在经历‘阵痛’,但不会动摇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心和方向。

” 据刘志庚介绍,目前东莞倒闭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合同资金百万美元以下、用工人数在一两百人的中小企业,对经济基本面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因而,科学衡量企业倒闭的情况不应以家数论而更应以规模效益算。

”刘志庚认为。

更多的专家则指出,从倒闭的中小企业来看,多数都不符合政府产业调整倡导的方向,早晚都难逃优胜劣汰的规律,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叠加效应只是加速了这些企业的死亡。

记者在走访大量企业的过程中也明显地感到,在这个冬天能笑得出来的中小企业都是坚持自主创新、拥有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创立自己的品牌。

当危机到来时,行业经过优胜劣汰的新一轮洗牌后,已初现产业集聚的效应。

惠州纳伟仕(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几年前还只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但该公司多年来坚持产品创新、加大研发投入,逐渐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有几款产品还拿到了沃尔玛的订单。

当业内同行们都在遭遇订单下降的不景气时,该公司今年的订单比去年同期却激增了2倍-3倍,明后两年的协议订单额也达5亿元。

该公司财务副总裁谭照明告诉记者:“全球金融危机带来了行业洗牌,那些产品质量不过关、仿冒名牌的企业经不起市场的考验倒下了,订单更加愿意选择有实力的大公司,这是我们埋头苦练多年等来的黄金机遇!” 应对危机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危机,珠三角政府目前已从资金扶助、税费减免、融资帮扶等多方面出招。

如广东已确定从今年起,连续3年内每年投入1.8亿元作为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东莞市计划在此前减免当地企业税负3.6亿元的基础上,再减免4亿元。

为帮助中小企业克服融资难,广东将由省财政出资10亿元,建立省级再担保公司等等。

与此同时,业内人士强调指出,中小企业应对危机更应加强自救能力。

首先应克服悲观情绪,充分用好政策。

记者调研发现,信心不足目前成了企业界普遍存在的障碍,企业没有信心比企业经历困境更可怕。

因而,企业首先应克服悲观情绪。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相继出台一系列救市政策,企业应充分理解、利用、受惠于相关政策。

其次,应收缩扩张战线,倡导节约行动。

目前许多企业积极自救,大多采取收缩战线的“瘦身战略”来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他们裁掉冗员,关停部分机器,注重节省水电、办公开支,缩减外围投资,在提高资产优质化上下功夫,等待“春天”到来。



哪些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 人类文明与进步的风景线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