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专利海外进攻应做好准备工作,什么是专利权保护范围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00:47:2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海外进攻应做好准备工作,什么是专利权保护范围

专利海外进攻应做好准备工作



深圳市朗x科技(Netac)有限公司于美国时间2006年2月10日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美国PNY公司侵犯其关于闪存盘、闪存MP3及其他闪存移动数码产品的基础性专利,要求PNY立即在全美停止生产和销售闪存盘,并赔偿巨额损失。

朗x公司海外维权具有标志性意义,成为我国企业转守为攻的里程碑,这表明在中国制造国际市场上攻城掠地的同时,中国创造也迈开了市场争战的步伐。

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展开专利进攻战,这对中国企业来说自然是一种莫大鼓舞。

有观点指出,无论朗x海外维权的结果如何,都已不战而胜。

当然,这也很容易使中国企业认为,只要在海外市场开展专利进攻战,都能取得好的效果。

而国际经验证明,“攻”方往往要比“守”方付出更多努力,要做好“运筹帷幄”的工作。

如果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盲目开战,不但会耗费人力物力,还可能引火烧身。

就像Proxim公司起诉Symbol公司专利侵权一样,不但没有实现诉讼的目的,且因Symbol公司反诉Proxim公司侵犯了自己的专利,Proxim公司不得不接受了向Symbol公司支付2300万美元的专利损害赔偿金和300万美元的利益的和解协议。

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因为在海外专利诉讼的经验不足,更应在起诉前做足充分准备。

朗x自2004年12月获得闪存盘的美国发明专利之后,就开始着手启动国际诉讼的计划,其中包括邀请律师事务所、锁定诉讼对象、收集大量侵权证据以及最后提交专利诉讼。

总结海外专利战的经验,笔者认为进行海外专利进攻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制定混合型的专利战目标。

在专利战进攻战略的筹备阶段,专利战的发起者需制定一套战略方案,其核心就是战略目标。

同战争一样,对抗不是专利战的目标,专利战的目标是经济利益。

有时候专利战的经济目标是单一的,有时候也可能是混合的,比如说在寻求专利许可的同时实现专利遏制。

一般而言,即使是最保守的企业也很少会在专利战的提起阶段就去追求实施绝对的专利垄断权。

在美国,保护专利垄断权只需申请永久性禁令(禁止侵权者使用该专利技术)就可以了,但在现实的专利战中却并不如此简单。

假设有这样一位专利侵权者,对他而言使用该项专利技术非常关键,关系到生死存亡。

这种情况下,如果专利主申请法院发出禁令,并严词拒绝向该侵权者授予该项专利的许可使用权。

那结果将会是逼着这个侵权者负隅顽抗,斗争到底。

这时,对侵权企业而言,最坏的结果不过是倒闭关门,诉讼也许是唯一的生存希望,在专利诉讼中“失去的只有锁链”,如果获胜“得到的将是整个世界”。

侵权者的这种积极的应对策略对专利权人极为不利,因为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专利被认定无效的几率还是很大的,美国在30%左右,中国则可能更高。

侵权者很有可能成功地证明该项专利权是无效的、不具有强制执行性或是该项专利权利并未受到侵犯。

在专利侵权者“兔子急了咬一口的”顽强反抗下,专利主即使最终在法庭上获胜,也将得不偿失,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所获得的损害赔偿金。

但如果溯流而上,将专利战目标确定为寻求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限定于发出禁令来维护其垄断权利,就完全可以采取另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即授予侵权者专利的使用权。

这时的专利战目标就演化成了混合型,一方面收取专利许可费补贴研发和市场开发,另一方面通过收取专利许可费增加侵权者的成本,维持自己的产品在相关市场中的成本比较优势。

这种“因粮于敌”的战略既可减少“专利主”诉讼活动的成本支出,又可“藏拙”,避免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其次是充分收集作战情报。

专利战与实际的军事战争大同小异,都是集团间的剧烈对抗,只是不见硝烟罢了,所以在情报方面也要知己知彼。

所需情报除了侵权产品的有关技术情报外,更多的是侵权企业的信息。

一般而言,对一项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侵权不限于一个公司,而是一个产业,是几十甚至成百的公司同时侵权。

这时“专利主”要预先确认:这些公司是什么规模?他们有应付专利诉讼官司的经验吗——是好战的日本富士通还是初出道的中国华为?

什么是专利权保护范围



对专利权的所有权,是需要进行注册才能拥有的,然而现实当中,对专利的所有权经常会产生争议,让人们争论不休,争议的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互相不让的话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那么专利权属纠纷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

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写好申请书 (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 (3)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

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

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

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只能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2、说明书和附图的解释作用。

3、专利档案的限定作用。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1、保护的范围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

2、不得列入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物品:建筑物、桥梁;无固定形状的物质;不能单独出售和使用的;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把自然物作为外观设计的主体;纯属美术范围的作品;极容易进行的创作;模仿有名的著作、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国徽、过期、商标;文字及数字等等。

1、独占权。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2、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最新合同法全文。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3、转让权。



中国专利文献编号系统方案



中国专利文献编号系统方案 一、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号:编以7位数字号码,前面冠以国别代码CN,后面标注文献种类字母A,如CN1045678A(首位数1代表发明),按流水顺序编号。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告号:编以7位数字号码,前面冠以国别代码CN,后面标注文献种类字母U,如CN2158243U(首位数2代表实用新型),按流水顺序编号。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号:编以7位数字号码,前面冠以国别代码CN,后面标注文献种类字母S,如CN3003022S(首位数3代表外观设计),按流水顺序编号。

四、发明专利申请审定公告号:编以7位数字号码,前面冠以国别代码CN,后面标注文献种类字母B,如CN1015001B,按流水顺序编号。

五、发明专利申请审定公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告,并经异议后,因较原申请文件变动较大,需出版批准说明书时,它们的编号分别延用其审定号(并在其后标注字母C)和公告号(并在其后标注字母Y)。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经无效审查后,不再出版新的专利文献说明书。

六、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时,初始号从1030001A起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公告时,初始号从2030001U起始;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时,初始号从3003001S起始; 发明专利申请审定公告时,初始号从1003001B起始。

七、三种专利公报上的公开号、公告号、审定号均按新编号码在原位置标注,取消GKGG、SD、ZL字样。

三种专利公报上的专利申请公开(公告、审定)和授权索引分别按IPC、申请人、申请号为序编排(内含申请号、申请人、公开(公告、审定)号、分类号和发明名称),同时编排公开(公告、审定)号/申请号对照表。

八、在说明书扉页原文献号位置上,改标专利申请号,公开(公告、审定)号标注在扉页右上角。

在著录事项后,增加说明书总页数和附图页数的标注。

取消说明书左下角的出版序号,保留其出版类号,并移至说明书右下侧。

九、专利申请号用于专利局内部专利申请和审批流程中的文档管理,同时又是申请人与专利局有关专利事务联系的唯一依据。

十、专利申请号的使用和管理仍按现行办法执行,即在8位数字号码后加上计算机校验码,如88101234.4。

十一、专利号延用其相应的专利申请号。



专利海外进攻应做好准备工作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什么是专利权保护范围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