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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先用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关于申请发明专利的步骤需要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5 00:41:5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先用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关于申请发明专利的步骤需要哪些

专利先用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工作了4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8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九级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申请发明专利的步骤需要哪些



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包括实质审查和提前公布环节。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申请发明专利须符合的条件有: 1。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



我们知道专利权自登记日起就会受到专利法的法律保护的,根据专利人申请的范围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对于一些违反了专利权规定的,也是可以进行申请专利权无效的,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1、提出时间:在该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提出方式: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3、交纳费用: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1、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期限 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间。

2、无效宣告程序中提供证据的期限 无效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补充理由和提交新的证据,否则,可以不予考虑。

3、无效宣告请求费的期限 无效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4、无效宣告程序中委托书不符合规定,需要补正的期限 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委托书或者未写明委托权限的,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补正。

5、对“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答复期限 专利权人自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答复。



专利先用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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