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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文件副本及证明的手续和费用,知识产权出资有什么优缺点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16:13:48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文件副本及证明的手续和费用,知识产权出资有什么优缺点

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文件副本及证明的手续和费用



一、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证明) 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由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或者政府间组织的主管部门出具。

申请人第一次在我国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后,十二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又向外国申请专利;申请人第一次在我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后,六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又向外国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即优先权证明)。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只向专利申请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申请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专利授权文件副本 请求人需要专利授权文件副本(即授权公告文本),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

“专利授权文件副本”只向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办理“专利授权文件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权利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授权文件副本”的,需提交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权利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权利人身份证明。

3、权利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

权利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权利人身份证明。

三、专利证书副本 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专利证书副本”只向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或本案代理机构出具。

1、办理“专利证书副本”需交纳相应费用(费用标准附后)并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文件: (1)共同权利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需提交共同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以及原证书复印件。

(2)共同权利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

(3)共同权利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共同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共同权利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

2、不再出具专利证书副本的情况 (1)专利权终止后;

知识产权出资有什么优缺点



市场上的各大企业都在竞争中成长,只有致力于创新的企业,才能拥有生命力,可见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市场上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运用,公司法也规定,投资公司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那么,知识产权可以占多少股份?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知识产权占股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的规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30%,也即非货币出资最高可达70%(修改之前是最高30%),因此你们的知识产权出资最高可达70%。

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必须经过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获得相应的价值量后出具评估报告,方可作为出资,工商部门才会认可。

同时,对于知识产权出资,还应当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即需要把知识产权转到公司名下才能完成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知识产权评估增资是指股东拥有的知识产权财产权经国家权威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按照国家公司法规的规定的法定程序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利用知识产权增资变更注册资金方便省钱,只需通过评估即可。

而且在每年工商年审时还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

(一)优点: 1、知识产权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

而且知识产权在注册资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

2、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

3、利用知识产权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4、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

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

(二)缺点: 1、资金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是增资扩股融资容易分散股权,甚至会因此丧失控股权。

当然,这种状况是可以控制的。

2、可以根据是否需要掌握控股权来倒推是否需要增资扩股。

如果既想融资又不想失去控股权,完全可以采用其他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放行债券等。

公司的知识产权投资入股,公司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出资 (一)企业所得税 1、公司以知识产权对外出资入股,应按知识产权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知识产权转让所得,该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公司以知识产权对外出资入股,且该知识产权资产不低于投资方公司全部资产的50%,凡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投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该知识产权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取得股权的投资方公司在出资后连续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投资方公司可以选择均不确认相关应纳税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如果投资方公司与被投资方公司属于100%直接控股的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 会计上确认损益的,投资方公司和被投资方公司可以选择均不确认相关应纳税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公司以专利技术以及非专利技术出资入股的,免征增值税。



实施国防专利需要支付使用费吗



专利的获得是需要通过申请的,不能随意的去进行公开的,但是专利获得之后也是可以去选择公开的,对于专利公开的要求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需要了解一下的,所以国防专利公开吗?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要看保密级别。

如果保密级别允许,那么可以。

如果不允许,那么就不可以公开。

所以国防专利的公开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的。

(一)对于国防专利的具体概念指的是发明专利的创造人或者具有这类专利权利的受让人对于有关于国防事项的发明还有创造,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的期限以内将依法的享有独自占据还有实施专利的权利,而这样的一种权利是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而且其涉及到的特殊领域也使国防专利在各种的专利保护中具有了特殊的地位。

(二)在我们国家的各种专利之中国防专利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国防专利代表的是我们国家衡量国防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的标志。

在关于国防专利的保护期限上面,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而保护期限的计算时间是从申请专利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既然有国防专利的存在,那么自然就有这样的一个拥有专利的主体,也就是通常上来说的国防专利权的拥有人,这样的一类群体在依法享有国防专利权的同时,也要依法的承担起国防专利的相应的义务,至于具体的专利主体有自然人也有单位。

(三)国防专利作为的是一种发明专利存在的,自然有有其保护的具体规则,以确保国防专利的国防保密性质,还要方便这项发明的推广应用,发挥国防专利应有的作用推动国家的发展,为此我们国家还针对国防专利专门的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包含在国家的专利法规之中。

国防专利因为涉及到国防的安全利益,并且对于国家的国防建设还具有一定的潜在作用,因此它是一种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

国防专利的授权机构于一般的发明专利的授权机构不同,它是经过国家专门设立的国防专利机构来对国防专利进行受理还有国防专利的审查和申请的,通过了这类专门的国防专利机构认证之后,将会由国务院的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国防专利的授权。

(四)但是还有不得申请国防专利的情况存在,那就是发明在涉及了国防的利益还有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的条件下,被确定为绝密级别的国家秘密,那么这样的发明将会做为国家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所以不能申请国防专利。

而且在对国防专利进行变更密级还有解密等操作时,可以通过国家设立的国防专利的管理机构来决定,但如果是国家秘密级别的国防专利,那么就需要向上级部门机关请示,在上级机关的同意下才能进行决定。

(五)国防专利既然也是发明专利的一种,那么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需要向国防专利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还有批准才能进行,而且转让的范围只能是向中国的单位还有个人,以确保国家的秘密不会向外泄露,所以关于国防专利的转让是禁止向国外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转让的,并且也是禁止向国内的外国人或者是外国机构转让国防专利的。

需要对拥有的国防专利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管理的,代理机构应该是国防专利管理机构认定的代理机构,并且代理结构还要承担起关于国防专利的相关义务。

(一)实施他人国防专利的,应当向国防专利权人支付国防专利使用费。

实施使用国家直接投入的国防科研经费或者其他国防经费进行科研活动所产生的国防专利,符合产生该国防专利的经费使用目的的,可以只支付必要的国防专利实施费;但是,科研合同另有约定或者科研任务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所称国防专利实施费,是指国防专利实施中发生的为提供技术资料、培训人员以及进一步开发技术等所需的费用。

(二)国防专利指定实施的实施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由国防专利权人与实施单位协商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防专利机构裁决。

(三)国家对国防专利权人给予补偿。

国防专利机构在颁发国防专利证书后,向国防专利权人支付国防专利补偿费,具体数额由国防专利机构确定。

属于职务发明的,国防专利权人应当将不少于50%的补偿费发给发明人。



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文件副本及证明的手续和费用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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