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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专利发明的授权阶段知识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01:35:5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专利发明的授权阶段知识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内容:1、准备好财产保全。

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

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

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专利发明的授权阶段知识



专利发明在受到国家鼓励后如同雨后春笋一般,人们都致力于通过知识产权来赚钱。

发明专利可以说是比较轻松的牟利方式,但是需要大量的知识作为储备。

很多人都不解,专利发明人有没有数量限制。

那么专利发明人可以写几个?下面由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专利法》是专门用来调整专利有关的法律关系的规范,在《专利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专利发明人的人数问题,根据“法不禁止则自由”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一般认为在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行为都是法律允许的。

所以,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专利发明人的认定。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综上,专利发明人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3)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4)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怎样



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怎样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

接下来就是由小编带来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怎样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原告享有的专利权合法有效的证据 根据原告(即起诉人)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权人起诉、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起诉、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起诉、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起诉5种类型以及1种特殊的涉及新产品的制造方法专利诉讼。

1、专利权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专利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最新的专利年费缴纳凭证。

若是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力要求书为准,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仅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但不能引入权利要求。

2、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起诉的,除了提交上述第1项的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继承关系的证明。

3、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起诉的,除了提交上述第1项的材料外,还需提交独占许可使用合同。

4、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起诉的,除了提交上述第1项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排他许可使用合同以及专利权人放弃诉讼的证明材料。

5、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起诉的,除了提交上述第1项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普通许可使用合同以及专利权人明确授权被许可人提起诉讼的证明材料。

6、涉及新产品的制造方法专利诉讼的,虽然专利法规定了被告“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但并不意味着原告没有举证责任。

原告的举证责任是(1)证明原告有一项产品制造方法的有效发明专利;(2)该方法专利使用的结果是产生一项新产品;(3)被告制造了与其新产品相同的产品。

二、被告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尽可能的提供下列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侵权人生产的被控侵权的产品,这是最直接的证据; 2、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集到被控侵权的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侵权人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宣传单、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 3、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者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进行销售或使用; 4、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的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即证明侵权成立。

三、侵权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 《专利法》(2008)第65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代理哪些案件?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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