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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申请的专利在中国受保护么,你真正了解专利侵权行为吗?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01:32:2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国外申请的专利在中国受保护么,你真正了解专利侵权行为吗?

国外申请的专利在中国受保护么



想必大家对于知识产权并不陌生,也相信大家都知道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全球化的,也就是说如今这个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不管是哪个国家都有其对应的制度的。

那么日本专利申请是怎样?以下将由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日本发明利申请流程: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申请受理(日本专属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日本专利局公开专利申请文件)、实质审查请求(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日本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日本专利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2、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申请、受理(日本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形式审查(日本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及形式审查)。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日本专利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3、日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申请、受理(日本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审查(日本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审查)、授权与公告(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要求,日本专利局对该申请创造授予日本外观设计并公告授权)。

日本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关化学和医药领域的发明可以申请延长5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从申请日算起,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从登记日算起。

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如果不是国际专利,且没有在国内申请专利,则不受保护。

因为专利本身具有地域性,专利权的取得要经过申请,经一国专利行政部门的授予后,才在该国所管辖区域内享有垄断的权利,因此,就会存在中国专利、美国专利。

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享有专利的垄断权,但如果在他国不申请专利,该专利在他国就得不到保护,可以被人任意使用。



你真正了解专利侵权行为吗?



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形态可分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等以上三种具体形式。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或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1直接侵权行为。

2、间接侵权行为。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就是在经济活动或者是经济交往中产生的一种税,这种税是因为它的印花税票标志而得名的,需要上印花税的地方比较多,比如说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等。

那么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下面请小编介绍下。

其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之规定,专利申请权以及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不同于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对于前者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按万分之三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后者,则应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二)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三)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四)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二)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三)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四)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五)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六)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八)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

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国外申请的专利在中国受保护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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