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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第一申请人有几个,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管辖法院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01:24:0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第一申请人有几个,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管辖法院

专利第一申请人有几个



大家都知道,知识产权是非常重要的,其中专利就是知识产权里面比较常见的一种,我们国家的专利一般包括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要想获取保护,就要到专利局申请专利权,对于专利申请,法律上也有一些规定,那么专利第一申请人有几个?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对专利申请人没有数量限制,因此在申请专利时可以有很多个专利申请人。

专利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概念 在谈及专利权人与发明人享有的权利区别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发明人的概念。

专利制度中所称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仅仅代表该人对于本专利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

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了。

申请人的数量会影响申请费的多少,一个人申请,申请费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是减免70%。

1、专利申请前置准备: (1)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

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2、专利申请不能过早,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就过早申请,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几种不利后果: (1)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

(2)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

(3)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

专利所有人想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则首先就要按照规定申请专利权,在被授予了专利权,成为专利权人之后,才能实际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而此时申请专利权也不是免费的,那么公民一般申请专利要交的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2、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 3、无效宣告请求费、中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到被告所在地去起诉,那么被告的主场优势不言而喻,原告对地方保护主义总是有心理障碍,未战而先怯。

那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管辖法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专利法》第62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这与我国《民法能则》第137条的规定相一致。

不过,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存在两种特殊情况: (一)超过二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

如果从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起二年内,专利权人未主张权利,而二年之后,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这时如果不能对专利权人进行保护,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一项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

二、如何确定专利侵权管辖法院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经权利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受让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可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关于著作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解答如下:著作权即版权,在一定的时间内多自己的作品享有独占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专利第一申请人有几个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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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