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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前的公开方式有哪些,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4 01:20:5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前的公开方式有哪些,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专利申请前的公开方式有哪些



专利要进行相关的申请,并且获得授权之后才可以获得申请人的专利权。

专利申请前公布,就是指国家专利局在专利申请之后,将专利的一些相关情况,对外进行公布。

那么这个公布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申请前的公开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公开发明专利申请的主体不同,可将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开方式分为自行公开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两类。

自行公开指专利申请人采用出版物方式,由其本人主动向社会公开(通常以发表论文方式)。

法定公开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予以公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的,经专利局核实后应当退款。

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

申请人缴纳了某种程序的费用,但事实上该程序未启动的,也可以请求退款。

例如,申请人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审费。

但是,因为缴纳申请费不足,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部分申请费。

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申请被受理后也获得了作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基础的权利以及其它权利,而且申请程序也在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终结。

办理各种没有期限要求的手续,若手续被视为未提出的,除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以外,其它手续费可以要求退还。

各种费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专利局当场交纳(直接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可当时交纳申请费);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局汇款交纳。

通过邮局递交申请文件的,(约过一个月左右)在接到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后,交纳申请费,交费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之内。

必须注意,该期限决不是自“受理通知书”发文之日起二个月之内交纳。

还没有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所在年度无须交纳年费。

在接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自发文之日起,两个月之内,交纳包括某年度年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必须注意,所说的某年度,必须是“通知”中规定的年度(自申请日算起),有时该年度的年份,不一定就是接到“通知”时,当时所在的年份,例如“通知”上说的某年度自申请日算起是指98年所在的年度(比如是第02年度),而此时接到“通知”时所在的年度是99年,因此在你交了98年所在年度的年费后,千万不要忘记着手主动交纳99年所在年度(比如是第03年度)的年费,过期漏交,专利局会通知你补交,并罚交滞纳金。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算起两年内没有被授予专利权,应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主动交纳申请维持费。

第一次交纳申请维持费应在第三年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内交纳,以后各年度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交纳申请维持费。

通过邮局交纳各种费用时,必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写明申请人姓名、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所交的费用名称(项目必须列全)、各项金额。

如果出现漏写、错写或金额不足,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那么哪些情况下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权的分类有哪些,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

(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如吸毒工具等。

(二)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

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三)科学发现。

如某天文学家通过观测发现了一颗新星;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等,这些都属于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四)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例如扑克牌或某种棋牌的一种新玩法等。

(五)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如一位老中医通过特殊的号脉方式可以诊断出一些难于诊断的疾病,并用针灸、特殊穴位按摩疗法等加以治疗,这些都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可批量生产的药物、器械及其制备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六)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

在我国有专门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的类型有: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到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而发明、实用新型属于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属于一种新设计。

(一)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 (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起10年;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10年。



什么样的专利申请不授予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在步骤上也可以采用三步走。

即:a: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所谓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所不同,它不是依据权利要求书,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b: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认定的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的比较。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那么我们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c: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所谓要部观察,就是对最能够体现美感的部位进行重点比较,然后综合起来进行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那么我们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那么我们将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那么我们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专利申请前的公开方式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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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