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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专利权纠纷判决书,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3 14:25:5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侵犯专利权纠纷判决书,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侵犯专利权纠纷判决书



侵犯专利权纠纷判决书 法公布(2003)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1)民三提字第xx号 原审上诉人:宁波市xx机芯总厂。

原审被上诉人:江阴金x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原审上诉人宁波市xx机芯总厂(以下简称机芯总厂)因与原审被上诉人江阴金x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x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5月9日作出(1999)苏知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机芯总厂认为上述判决有错误,于1999年7月16日向本院申请再审。

2001年3月20日,本院以(1999)知监字第x8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提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蒋x任审判长,审判员王x、代理审判员段x参加评议,夏君丽代本案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审上诉人机志总厂的委托代理人徐x、汪x东,原审被上诉人金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柏x春、乌xx娃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1995年7月1日,机芯总厂(原宁波市江东xx机芯厂)获得了中国专利局授予的“机芯奏鸣装置音板的成键方法及其设备”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92102458.4,并于1995年8月9日公告。

该发明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是:一种机械奏鸣装置音板成键加工设备,它包括有在平板型金属盲板上切割出梳状缝隙的割刀和将被加工的金属盲板夹持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 a。所述的割刀是由多片圆形薄片状磨轮按半径自小到大的顺序平行同心的组成一塔状的割刀组; b。所述的盲板固定装置是一个开有梳缝的导向板,它是一块厚实而耐磨的块板,其作为导向槽的每条梳缝相互平行、均布、等宽; c。所述的塔状割刀组,其相邻刀片之间的间距距离与所述导向板相邻梳缝之间的导向板厚度大体相等; d。所述的塔状割刀组的磨轮按其半径排列的梯度等于音板的音键按其长短排列的梯度。

一种机械奏鸣装置音板的成键方法,它是采用由片状磨轮对盲板相对运动进行磨割、加工出规定割深的音键,其特征在于:在整个磨割过程中塔状割刀组的每片磨轮始终嵌入所述导向板的相应梳缝内并在其内往复运动,盲板被准备定位并夹固在所述的导向板上。

该发明的目的在于推出一种纯机械的导切法的加工方法和专用设备,使盲板的成键加工变得十分简单,设备和加工成本降低,但音板的质量却得以提高。

另外,该专利的说明书中还表明:“在加工时由于盲板不是呈悬臂状腾空地接受旋转刀片的割入加工的,而是背贴在厚实的导向板上,被压块固定,由于导向板质量大,所以,在加工时盲板不发生哪怕是微小的振动。

所以,用本发明的设备和方法加工出的音板其音齿成形质量好,而且生产效力高。

” 被控侵权产品也是生产机械奏鸣装置的设备 ,与专利技术相比,缺少金属盲板被夹持在开有梳缝的导向板上的技术特征,它的盲板没有被夹持在开有梳缝的与专利技术中形式结构相同的限位装置上,换言之,它的限位装置不是在盲板下,而是位于磨轮一侧。

由于缺少这一技术特征,导致限位装置与导向板在分别与其他部件的结合使用过程中产生不同的结果: 1、作用不同。

专利技术中导向板的作用一是固定音板,使其在切割过程中不发生振动,二是给磨轮限位,防止其在运转时发生晃动飘移。

被控侵权产品中的限位装置只给磨轮限位,没有固定盲板的作用; 2、切割方法不同。

专利技术在切割时,每片磨轮始终嵌人导向板的相应梳缝内并在其内往复运动,盲板被准确定位并夹固在导向板上。

被控侵权产品在切割时,盲板呈悬臂状腾空的接受旋转刀片的割入加工,没有被准确定位并夹固在其限位装置上; 3、效果不同。

专利技术在切割过程中由于导向板将盲板固定住,不发生振动,而被控侵权产品切割时盲板易产生振动,达不到该专利在效果上的目的。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的类型有很多种,外观设计专利是大家看到的比较多的一种,大家申请到专利保护之后,也需要了解专利保护的期限,那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且一般申请日起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自当事人申请之日其计算二十年,用新型专利权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自当事人申请之日其计算十年。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区分使用状态参考图与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

使用状态参考图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在简要说明中未写明外观设计产品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的新开发的产品,或者在一些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确的产品无法进行分类时,为了便于对该产品正确分类而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的视图。

使用状态参考图不能用于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是可以作为确定产品类别的因素。

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应当作为确定产品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依据。

理论上是申请费500,登记费200,印花税费5,当年年费600,但申请费和年费是可以申请减免的,以个人为申请人费用可减免至85%。

外观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 2、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有六个月的滞纳期,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

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申请人可以采用不缴纳费用或不答复专利局文件的方式放弃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4、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或专利批准后,随时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5、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是10年。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在哪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在哪呢?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

接下来就是由小编带来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在哪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保护的内容 专利法规定: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笼统来说,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所保护的客体都是技术方案。

区别在于,发明所保护的内容既可以是产品又可以是方法,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不能保护方法。

在撰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时,特别注意不能违反保护客体的规定。

申请实务中最难答复的一类审查意见就是申请内容不是实用新型所保护的客体,即在权利要求中包括了方法相关的技术特征。

此时即使删除方法相关的技术特征,也可能会因为扩大了保护范围,或者修改超范围而导致驳回。

二、保护的期限 目前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开始计算。

相对发明来讲,实用新型的保护期明显过短,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往往案子还未审完,保护期就过了,下一步专利法修改有望将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延至15年。

三、申请及维持费用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未申请减缴的前提下,审查阶段发明专利需要缴纳申请费、印刷费、实审费共34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需缴纳申请费500元。

授权之后,发明专利每年需要缴纳年费900至8000元不等,按照保护年限越长年费标准越高;实用新型专利每年需要缴纳年费600至2000元不等,也是按照保护年限越长年费标准越高。

四、授权需要具备的条件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共同的要求都是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区别仅在于创造性的认定标准不同,发明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字面上看,差别就在于发明的特点要突出,进步要显著,而实用新型只要求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就可以了,不需要突出也不需要显著。

也就是说在创造性的要求上实用新型低于发明。

那么如何体现两种专利对创造性要求的区别呢?主要在于审查的严格程度。

在申请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进行实质审查,需要检索大量对比文件来评价发明中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评价的过程中也可以结合多篇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来评价发明中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而对于实用新型的审查要宽松一些,一般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只在发生无效请求时才检索现有技术评价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五、授权的速度 由于发明专利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授权,一般要经过两年以上时间,在不申请提前公开的情况下甚至会长达七八年。

实用新型从申请到获得授权一般在半年到一年左右。



侵犯专利权纠纷判决书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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