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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专利与外观设计检索,专利侵权案件中权利人损失数额的计算方法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22:48:14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澳大利亚专利与外观设计检索,专利侵权案件中权利人损失数额的计算方法

澳大利亚专利与外观设计检索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

专利保护有效期: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

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

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例一项技术要求书:一种产品,包括A、B组成,其特征在于C、D,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技术特征C、D。

如果他人的产品只包含技术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属侵权,只有覆盖A、B、C、D全部技术特征才属侵权。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

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



专利侵权案件中权利人损失数额的计算方法



您好,您问的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如下: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

如何具体计算专利权人因他人侵权所受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计算方法为: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按照侵权人侵犯专利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侵权人因侵犯专利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即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按照本条的规定,在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时,首先应当按照上述的两种方法计算。

只有当权利人所受到的损失及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时,才应适用按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

这里讲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应是指普通专利使用许可的使用费。

至于“倍数”的具体数额,本法未作具体规定。

需要由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能够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得到充分的赔偿,使侵权人不能因侵权行为得到任何好处的原则,合理确定。

二、本条规定的计算方法,主要是供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专利侵权赔偿额进行调解时适用。

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确定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应当准许。

三、本条规定的赔偿费用中没有具体列出被侵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的其他费用,如权利人为调查侵权情况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聘请律师的合理费用等。

这并不等于这些费用不在赔偿请求之列。

对此,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决定。



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决定书有哪些内容



专利侵权对权利人的损失是巨大的,尤其是一些商用已经很久并且交易广泛的专利,日收益就很大。

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侵权纠纷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符合上述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7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一式两份。

被请求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

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请求人。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二)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三)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理由和依据; (四)处理决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明确写明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的侵权行为的类型、对象和范围;认定侵权行为不成立的,应当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五)不服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处理决定书应当由案件承办人员署名,并加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公章。

1、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3、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4、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5、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澳大利亚专利与外观设计检索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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