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为什么我要查的专利检索不到?,分案申请应具备条件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22:43:5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为什么我要查的专利检索不到?,分案申请应具备条件

为什么我要查的专利检索不到?



经常有平台的用户咨询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我要查的专利检索不到?” 检索不到想查询的专利一般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检索方法的问题,一个是检索策略的问题。

检索方法根据用户选择不同的专利信息供应商而有所差异。

这里以“中国知识产权网”提供的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为例详细说明。

“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除了提供上述17个著录项目(专利号或文献号、申请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分类号、优先权信息、发明名称、文摘等)检索入口外,还可以进行上述著录项目组合检索。

首先,大家可以了解下我国的专利号码体系。

1。申请(专利)号 我国自诞生专利制度以来,一直采用申请号和专利号同一原则,在号码的数字部分前以“CN”和“ZL”分别表示申请号和专利号。

“CN”是根据WIPO ST。16标准确定的国别代码,“ZL”为“专利”的汉语拼音的声母组合,表明该专利已经获得了专利权。

申请(专利)号编号规则是“年代”+“专利类型代码”+“当年申请的顺序号”+“1个圆点(。)”+“校验位(0-9或字母X)”。

如89 1 00002。X。

2。公开(公告)号 专利说明书文献号由三部分组成:代表国别的“CN”字符串+随后的7位数字+代表文献类型的一位大写字母。

字符串“CN”后面的第一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

第二位数字到第七位数字为流水号,逐年累计。

(特别注意,2007年7月18日公开的发明专利公开说明书的公开文献号已升级为9位数字) 其次,大家再了解下作为专利文献中比较重要的日期型数据的规格。

3。申请日、公开公告日 日期方面的规则比较简单,一直是YYYY。MM。DD的形式,也就是四位年两位月两位日的形式(早期出版文献的纸件曾经有两位年的表现形式)。

检索时可以直接以“YYYYMMDD”的形式或“YYYY。MM。DD”的形式查询。

大家检索专利也可以参考鼠标悬停在某一检索栏时出现的检索提示信息进行查询。

当大家在网上检索专利的时候,如果通过申请号进行查询,则直接输入申请号的数字部分,或以“国别代码+数字”的形式查询,需要注意的是: 1。国别代码“CN”大小写均可; 2。CN与数字之间没有空格; 3。数字中的“。”使用半角符号。

如果大家通过专利号查询专利,则规则如下: 1。只需要输入专利号的数字部分,不要输入专利号的前缀字母“ZL”;

分案申请应具备条件



申请执行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1、执行申请书。

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涉外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附有中文译本的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如申请人为外国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

如申请人为香港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如申请人为澳门当事人,该授权委托书须经澳门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效力。

如申请人为台湾当事人的,经台湾公证机关证明,可承认其效力。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仲裁裁决等,应提交证明送达日期的材料。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专利的有效期限是多长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专利权存续的最长的有效期限。

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那么专利的有效期限是多长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本条规定说明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

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有效。

专利权的这一特性是由其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的。

建立专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和使用发明来鼓励发明创造,它必须谋求发明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

从近十多年看,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特别是对药品等投资大,耗时长的发明的保护期有延长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批准之日起17年,可以延展5年,欧共体也已作出了类似的决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可以延展5年。

依照我国专利法,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但是并不等于说,专利权人自申请之日起就已有了独占实施权。

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应当记过审查批准,由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才正式产生,专利权人才有禁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不得实施其专利。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总结上文可以发现,专利的有效期的存续时间较长,有二十年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有登记注册之日起起算,在专利保护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未经专利权人的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也不得生产和销售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



为什么我要查的专利检索不到?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分案申请应具备条件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