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申请国际专利保护需要怎么做,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期限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6:07:0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申请国际专利保护需要怎么做,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期限

申请国际专利保护需要怎么做



专利我们可以申请国家专利也可以申请国际专利,国际:国际申请的受理、公开、检索和初步审查。

国内:国或选定国对国际申请授权审查及其它有关事务的办理。

这是两种不同的申请,那么申请国际专利保护需要怎么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途径及所需文件 (一)巴黎公约途径:在中国申请后,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届满前向韩国工业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所需文件及信息: 1、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2、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 3、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提交)。

(二)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途径:PCT专利申请是《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

根据PCT专利申请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定向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申请专利,即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在自优先权日起内向KIPO局提出进入申请。

(三)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 2、国际检索报告; 3、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如有) 4、国际初审报告,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如有)。

申请人一般需提前定向KIPO局申请并委托代理机构启动翻译和文件准备工作。

韩国外观专利申请所需文件包括巴黎公约途径和直接向韩国提出申请途径。

(一)发明专利的申请:1、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申请专利必须缴纳申请费、审查费,如果被批准,还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要缴纳代理费,这是一笔相当不小的投资。

(一)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 (1)中国的国民或中国法人 (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法人若有多个申请人,只要其中一申请人有资格即可。

针对不同的国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请人。

由于美国特殊的专利制度,针对美国,只有发明人可作为对美国的申请人。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期限



我国的专利法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所有人权利的行为,对于未经过授权就使用他人注册专利的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损失。

那么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期限?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请求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者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在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按照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答辩书副本。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

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

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二)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首先,要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其次,如果产品确实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接下来应该判断专利权是否稳定,如经过检索分析认为专利不具备授予专利条件,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程序。

最后,如专利权稳定,且产品落入了保护范围,而被告又对侵权没有主观故意,应当提供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能够证明其不具备主观故意的证据。

我国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可以抵押贷款几亿吗



如果我们有一个专利证书的话,我们是可以通过专利证书得到一些利益的,当然我们需要我们的专利有一定的价值,那么专利可以抵押贷款几亿吗?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专利可以抵押贷款几亿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行法律规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是可以用来质押贷款的,但是银行还得看该专利的实际运用状况,如果该专利没有产业化或者经营效益不是太好,贷款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依据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新型贷款业务。

(一)专利权自身的特性增加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专利权所固有的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及法定授权性等特点,增加了影响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不稳定的因素,使得专利权作为质押标的具有某些“先天不足”。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中价值最不稳定的标的,法律上对专利权有很多规定,比如撤销程序、无效程序、异议程序;专利权人如未按时交纳专利权年费,也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同时,专利权还很容易被牵扯到专利权侵权诉讼、专利权属诉讼及专利权行政诉讼等专利权纠纷当中,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专利权价值的不稳定性。

另外,因为专利权是典型的无形财产,是一种信息,所以专利权质押无法适用一般有体物的转移占有的规定,专利权质押的设定不需以转移质物占有为要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二)专利权人的信用意识偏低 首先,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被各国民法奉为“帝王条款”。

但我国专利权法并未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在总则部分,这样专利权人在专利的申请审批阶段,部分专利申请人只想获得专利权,但却不将关键技术信息公布于众,在专利说明书中不如实书写专利的技术信息,这样的专利权日后在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时,无论是专利权的价值评估阶段,或是专利权质权的实现阶段,都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专利权人的风险。

其次,由于专利权质权的设立不需要转移占有,专利权还是由专利权人占有和使用,这就更要求专利权人具有较高的诚信意识,积极地维护专利权质权人的利益,对专利权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使用,以保障专利权质权人的权利能得以实现。

但是目前,我国整体上信用意识偏低,企业之间专利权侵权的情形时有发生,加上专利权人的权利意识不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信用意识的缺乏会使专利权质押权人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消减了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三)专利权的价值难以确定 因为专利权质押的标的是专利权,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

其中专利权质押多以发明专利为质押标的,而发明专利其客体本质上是深奥的技术方案,并且专利权不像一般产品那样,存在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不能通过简单计算获得某一专利权的物质消耗和时间消耗成本来得出专利权的价值。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关于专利权价值评估的准则和法规,实践中,专利权价值评估机构在进行专利权价值评估时大多都是套用有形资产评估的方法进行,有时甚至还因为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所得出的评估价值相差很大,这样一个缺乏权威性的价值评估结果显然是很难令银行接受的。

因此,专利权价值评估难是制约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第一道瓶颈。

(四)专利权难以变现 专利权质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专利权质押人届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的,银行可以将专利权变现,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虽然我国近年已逐步建立了一批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但是,专利权对技术、设备要求较高,质权的实现还是比较困难,有时甚至可能发生质押的专利权因为缺乏专利交易的市场而一文不值的情况,这严重危及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益甚至可能导致银行贷款不能收回。

所以专利权质权实现难是制约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第二道瓶颈。



申请国际专利保护需要怎么做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期限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申请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