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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宣告专利权无效有什么后果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6:06: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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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车祸起诉开庭需要多少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

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算起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

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

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宣告专利权无效有什么后果的



根据《专利法》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这就涉及到一个宣告专利权无效有什么后果?下面网小编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专利权无效宣告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往往是伴随着专利侵权纠纷的产生而提起的。

其主要原因就是:专利侵权纠纷产生的前提应是该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而专利法第49条所赋予每个人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权,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可以使该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而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多数情况下可以根据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维持该专利权有效,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决定,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判断并做出相应的专利 侵权行为成立或不成立的判决。

由此可见,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运用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合理解决具有重大的影响。

二、专利侵权行为与专利侵权纠纷的产生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以下简称“实施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主要表现有如下几种: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行为。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

3、超出专利权人许可范围的实施行为。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一经授予,则剥夺了不特定多数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权以及以同样的技术获得专利权的权利。

任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对其专利技术的实施行为都构成了对专利权人财产权利的侵害。

专利权人有权就自己所认为发生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要求是实施行为人停止其实施行为,并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维护其专利权不受侵害,制止这种实施行为。

这种实施行为是专利权人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之间发生的这种冲突导致了专利侵权纠纷的产生。

三、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及其作用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是指,认为专利局对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由此而引起的一种法律程序。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对该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认为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授予确实不符合或部分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权利的,即做出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反之则维持该专利权继续有效。

专利权的排他性决定了一旦该专利权被授予,则剥夺了他人以同样的内容取得该项财产的权利,并对他人的实施行为加以约束。

但是,如果该项财产权利 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这就是对公众利益的侵犯。

由于我国专利法律制度的某些特点及某些法律上的不完备,决定了这种不符合专利法的规 定却被授予专利权的现象的大量出现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的设立其作用即在于对上述错误的授权行为的纠正。

四、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运用 对一项专利侵权行为的确认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是确认该专利权是否合法有效,二是判断该实施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对后者的判断主要是看该实施行为是否构成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以及该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法所述的专利侵权行为。

对前者的判断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未经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之前,就应认为该专利权的存在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实施行为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据专利法第48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就会对该专利权的存在是否合法进行重新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一旦该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则视为该专利自始即不存在,这样专利侵权诉讼就失去了意义。

由此可见,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可以使该专利权的效力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当这种不确定的状态被重新加以确定时,往往会导致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实施行为人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处于一种非常有利的地位。



专利侵权起诉的时间限制,专利侵权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专利侵权起诉的时间限制,专利侵权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 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5 07:50:06 人浏览 导读: 专利侵权起诉的时间限制是三年,超过三年的,侵权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专利侵权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民事诉讼状;证据保全申请;专利权证书等。

专利侵权起诉的时间限制是三年,超过三年的,侵权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专利侵权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民事诉讼状;证据保全申请;专利权证书等。

专利侵权起诉的时间限制是三年,超过三年的,侵权人就享有对诉讼时效的抗辩,诉讼时效是从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来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专利侵权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民事诉讼状;证据保全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专利权人的权利证明,主要包括: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

被告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侵权人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提醒您,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拓展阅读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怎么写 外观专利是否侵权的对比方法

对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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