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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专利权的效力与保护方式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5:40:02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专利权的效力与保护方式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若没有采取保护措施,专利权很容易遭受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就容易被侵害。

当专利被侵权了,应该怎么做?怎么维权?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专利是否侵权判定 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初步判断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况,对方的专利或技术特征是否确实属于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来确定专利侵权成立与否。

由于专利侵权判定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

需利用专利侵权判定三个原则(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分析。

二、确定专利有效性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必须认真进行专利三性分析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分析后需要申请专利检索报告)。

发明专利,只要检查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否有效即可。

注意:要确定自身专利具有专利性,确实是有效权利的前提下,才可以对专利侵权者采取行动。

否则,一旦对方向中国专利局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就会因缺乏专利性而被宣告无效。

三、收集资料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了解的。

了解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

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

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page]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

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

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

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

2、准备好起诉状、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专利证书、最近的专利年费缴费发票、专利检索报告。

3、在提交起诉状的同时,提交证据保全请求,可以在送达诉状的同时进入对方工厂进行现场取证。

四、准备上诉 若在双方协商不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或者司法程序对贵司的专利权进行保护,有如下两条可供选择的途径:

专利权的效力与保护方式



专利权是由国家主管专利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授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

它是专利权人享有的排他独占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这种权利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征。

在整个专利权期限内?不同阶段,发明创造的保护具有不同的内涵,表现为不同的保护形式。

一、保密保护阶段 对于发明专利,自专利申请日起至申请公布日,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自专利申请日起至专利权公告生效之日为保密保护阶段。

在这个阶段,专利申请人仅仅是提出了专利申请,该申请并没有公开,最终是否能够得到专利权,还须经过专利机关的审查才能确定。

因此,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专利申请人尚不具有专利权,无权禁止他人实施其发明创造,也无权对他人的行为提出侵权诉讼。

在此阶段,申请人应加强保密工作,如有必要,应与相关关系人签订相应的保密合同,以作为日后解决可能产生的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临时保护阶段 专利审查制度的特点决定了临时保护阶段为发明专利所独有。

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因此,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可以”而不是“有权”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因此,在临时保护期内收取使用费不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支付使用费也不是实施者的义务。

当实施人拒绝支付其使用费时,申请人可将实施人的有关实施证据保留,等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再向实施人索取专利法规定的临时保护期使用费。

因为一旦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要求实施人支付临时保护期的使用费和授权后的专利使用费就成为申请人也即专利权人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

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此外,临时保护期内使用费的标准应当与实施授权后发明创造使用费的标准相当,而不能因为实施的是申请中的发明专利而不适当地降低使用费的数额。

三、授权保护阶段即独占实施阶段 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专利申请人成为专利权人,他可以完整地行使专利法第十一条赋予专利权人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据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四、专利权效力的例外 1。“推广应用” 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了有关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必须符合的条件和要求:首先,被推广应用的发明创造只限于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其次,在专利权的主体上,被推广应用的发明专利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专利,而不包括外国人、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混合所有制单位的专利;第三,被“推广应用”的发明专利限于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第四,须经国务院批准才可以实施;第五,指定的单位才可以实施;第六,实施单位应当支付与通常情况下的专利使用费数额相同的使用费。

2。强制许可 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平衡专利权人与公众的利益,专利法规定了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制度。

依照第二次修改的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强制许可的情况有三种:一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的;二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三是从属专利情况下的强制许可。

三种情况下的强制许可只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保护问题



申请专利的原因有哪些?“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的利益;2、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咱们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3、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4、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状告他人侵犯专利权,索取赔偿)。

5、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得到国家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构成技术壁垒,别人要想研发类似技术或产品就必须得经专利权人同意)。

6、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不及时申请专利,别人把你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或专利管理机构告你侵犯专利权。

7、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8、一个企业若拥有多个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既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力企业,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9、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10、专利宣传效果好。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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