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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专利权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2 15:38:2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专利权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按照规定申请的专利,往往经审查之后会被宣告专利无效,那么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二)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专利权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专利权保护期限有多久 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9 16:39:04 人浏览 导读: 大家都知道专利权在申请成功之后都会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在我国相关法律上也是有有规定的,那么具体是有多久呢,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权保护期限有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都知道专利权在申请成功之后都会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在我国相关法律上也是有有规定的,那么具体是有多久呢,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权保护期限有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

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3、外观设计

利用外观设计专利维权



利用外观设计专利维权 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8-22 23:36:21 人浏览 导读: 众所周知,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外形的特征,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或表面图案,或两者结合,并且可以工业化生产和复制。

新颖、艳丽、精巧、流畅、独具一格 众所周知,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外形的特征,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或表面图案,或两者结合,并且可以工业化生产和复制。

新颖、艳丽、精巧、流畅、独具一格的产品及包装的外观设计,开发周期短,见效快,投入与产出比高,为创名优产品、打进国内外市场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除了以上的保护范围,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巧用外观设计专利维护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

??笔者在1998年接待过一位香港“国际车迷会”组织者,他咨询如何在中国国内保护“国际车迷会”的会徽图案。

当时我国的商标法还没有明确规定对集体商标的保护。

笔者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特点,建议国际车迷会的组织者把国际车迷会的会徽图案以产品为载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国际车迷会的组织者立即申请了名称为“徽章(国际车迷会)”、“标志卡(国际车迷会)”、“纪念卡(国际车迷会)”等7项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了专利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规定,国际车迷会的会徽图案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规定,也可以防止他人把国际车迷会的会徽图案注册商标。

??最近,国际车迷会组织者发现有人擅自把国际车迷会的会徽图案印制在其名片上。

笔者受国际车迷会组织者的委托,向当事人宣传知识产权的常识,当事人同意立即停止非法使用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的国际车迷会的会徽图案。

试想,如果7年前国际车迷会的会徽图案没有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也许国际车迷会的会徽图案早就成为他人的商标,更可能成为他人用来赚钱的工具。

??由此可见,重视外观设计专利的作用,依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仅是企业家的事,更己经伸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对外观设计专利不屑一顾的人从上述案例中也能得到一点启迪。

拓展阅读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

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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