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想搜
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
商标代理
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流程
商标分类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
怎么申请专利
专利侵权
专利申请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代理
商标注册申请
专利
专利转让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产品
专利申请网
商标申请
外观专利申请
专利网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代理
PCT申请
专利查询
实用新型专利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侵权
商标注册费用
申请商标
商标注册代理
专利检索
商标申请流程
商标注册公司
中国商标
商标
商标注册网
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发明专利
中国商标注册网
商标网
商标转让
专利申请公司
外观专利
专利权
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美国专利申请
PCT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欧洲专利局
知识产权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期限
外观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版权登记流程
咨询热线
182-1095-870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电话:182-1095-8705
邮箱:2101183472@qq.com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流程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哪些资料,外观专利申请中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6-10 11:51:23 浏览: 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流程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哪些资料,外观专利申请中可以补正的缺陷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流程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流程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转让过后的专利可以申请补贴吗?专利补贴分为哪些?对于专利以及专利转让,大家都可以有了明显的知识点了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2个问题,一起来看看。
转让过后的专利可以申请补贴吗?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都需要撰写好专利说明书,连同专利的申请书一同向国家专利局提交。
由于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是在申请的专利说明书公开后才进行实质审查,提交提前公开声明是为了尽快进入实质审查,以缩短专利申请的周期。
所以发明专利还需要提交《请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两份文件。
1、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六个月左右专利局发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专利登记费及年费后,两个月左右发证。
2、发明专利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 提交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合格,按照提前公开声明公开所申请专利的说明书,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审合格即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及时缴纳费用后,两个月左右即发证。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需要三年左右。
专利补贴分为哪些? (一)在申请人取得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6个月内(以实审通知书发文日为准),每件给予资助人民币2000元,但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补贴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资助; (二)取得专利证书后6个月内(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每件给予资助人民币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上年度在深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人民币1000元; 申请人可以在取得专利证书6个月内(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一并提出申请资助,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以上资助标准一次性给付。
(三)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后,对第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增加资助3000元;
外观专利申请中可以补正的缺陷有哪些?
外观专利申请中可以补正的缺陷有哪些? 外观专利申请并非总是一帆风顺的,很多时候由于申请人对于外观专利申请要求不太了解,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出现了一些小问题。
对于申请文件中存在的可以通过补正方式消除的缺陷,审查员会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进行修改。
补正包括申请文件的补正和其他文件的补正,申请文件的补正是指以提交更正后的文件的方式克服专利申请文件在格式方面的缺陷。
两者的区别是:对申请文件的缺陷未依法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或者驳回该申请,对其他文件未依法补正的,视为该文件未提交,但不直接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或者驳回。
外观专利申请文件中可以补正的缺陷主要是指下列各项: 1、产品使用的方法、状态、目的等不明确的设计,如示意图、城市规划草图等。
2、视图投影关系有错误,如视图方向颠倒或者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表格使用方向颠倒等。
3、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不清晰、图形尺寸过小,不能正确地表达外观设计的内容;或者虽然图形清晰,但因反光、阴影、衬托物等部分的存在而不能正确地表达外观设计的内容。
4、外观设计产品所属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对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图案、材料和尺寸不能理解的内容(如一种防伪标记,属于隐形图案,应当提交显现图案的设计图)。
5、外观设计有几种不同变化状态,但图面上只显现一种状态(如一种折叠棋箱,打开状态是棋桌、棋盘,折叠状态是棋箱,应当提交不同变化状态的相应视图)。
6、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中包含有应涂覆的、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具体内容的图形、文字,如人物肖像、商标、标志、名著、著名建筑物等,或者包含有应删除的线条,如视图中的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
7、立体产品的图面有下述情况的: (1) 各视图比例不一致; (2) 没有按正投影制图法绘图,或者没有按正投影规则拍摄照片; (3)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而六面正投影视图不足,但下述情况除外: 后视图和主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省略后视图; 左视图和右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省略左视图(或右视图); 俯视图和仰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省略俯视图(或仰视图); 大型或位置固定的机械设备和底面不经常看到的物品可以省略仰视图。
8、 表示平面产品的图面有下述情况的: (1) 各视图比例不一致;
这起外观专利权纠纷案,法院为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摘要:外观设计专利权应以权利要求书中公告图片或者照片展示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在侵权比对时可以综合案件事实考虑图片的作用和贡献度。
裁判要旨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文件中的使用状态参考图通常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在简要说明中未写明外观设计产品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确的新开发的产品,或者在一些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确的产品无法进行分类时,为了方便该产品正确分类而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的视图。
该图主要是作为确定产品类别的考虑因素。
本案中,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专利授权文件中公示的组件1和组件2的相关视图,及其组合的各视图即使用状态参考图。
经过比对,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涉案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同点,在现有设计中均有体现;而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在于组件1和组件2呈现的造型和设计不同,两者不属于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被告生产、销售的婴儿垫子产品未落入原告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基本案情 2014年12月5日,原告马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项名称为“婴儿斜坡枕头三角垫子”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5年6月17日被授予专利权,目前处于有效法律状态。
该专利属于形状与图案相结合的外观设计(详见附图一)。
附图一:涉案专利产品附图 2016年1月29日,原告代理人通过公证证据保全的方式购得了由被告A公司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详见附图二)。
经庭审比对,原告认为被控侵权产品外观设计与涉案授权外观设计基本相同。
被告A公司认为,涉案专利是由组件1、2两个组件构成的,虽然简要说明中有使用状态参考图1最能体现设计要点,但是使用状态参考图不能作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附图二:被控侵权商品图片 另外,根据原告提交的涉案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评价报告,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更接近于公告日为2010年9月8日的现有设计(详见附图三),因此,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附图三:现有外观设计附图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被控侵权设计是否落入原告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裁判结果 南京中院判决,驳回原告马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那么,专利公告文件中记载的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在侵权比对时所起的作用和贡献是否相同呢?也不尽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中,对能够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图片或照片所应当具备的条件有明确的要求。
其在第一部分第三章“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规定,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必要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
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参考图,参考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
由此可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所提交的图片或照片有多种表现形式,但其中能够起到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产品外观设计面的正投影视图。
如果是立体或变化状态的产品,还应提交立体图、变化状态图,以及能与正投影图相对应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
而其中的参考图(使用状态参考图)所发挥的功能和作用,根据上述规定主要是用于理解、说明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
由于文字对产品的外观形状、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表达的局限性,用参考图来示例就显得直接和准确了。
也正因为如此,参考图中会不同程度的存在与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视图对应之外的产品其他部位的标示,也可能会出现产品置身的环境、相关联的物体等多余物。
因此,片面强调参考图(使用状态参考图)将会造成外观设计视图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使权利人在外观设计确权、侵权的不同阶段,给其任意扩大或缩小其保护范围造成可乘之机。
本案例涉及的是一种防止婴儿吐奶的产品,“婴儿斜坡枕头三角垫子”的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图片由使用状态参考图1-3,组件1主视图、后视图,组件2主视图所组成。
由这些视图可知,该产品是由组件1、2相组合的组件产品。
原告以组件1和2分别提交视图,可见该产品的组装关系不是唯一的。
在使用状态参考图1-3中,都存在一个与组件1、2正面视图不相对应,且与组件1以两条布带相连接的一个组件。
结合上述规定理解,该使用状态参考图在此所起的作用,主要是表示该产品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流程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外观专利申请中可以补正的缺陷有哪些?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