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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标准,国外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27 11:30:5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标准,国外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标准,专利申请基本流程、收费依据与标准讲解



第一部分 专利申请受理和审批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二、项目信息。 三、办理依据 :(一)《专利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七 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和第二十八 条: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 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 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 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 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八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 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 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 4 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进行保密审查。

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 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 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

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 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 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 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 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 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 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 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 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5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 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 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二)《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306 号)第二条、 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五条至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 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 和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二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 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三条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 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 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 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 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 证明文件。

第四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 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 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 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 件送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文件送交请求 书中指明的联系人。

6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 满 15 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 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 达当事人。

自公告之日起满 1 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二章 专利的申请 第十五条至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 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 者照片和简要说明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 申请人。

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 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 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 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 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 7 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一百一十九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 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 理机构盖章。

第一百二十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有关申请或者 专利权的文件,应当使用挂号信函,不得使用包裹。

除首次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外,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 各种文件、办理各种手续的,应当标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发 明创造名称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

一件信函中应当只包含同一申请的文件。

第一百二十一条 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 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

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 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

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应当分别用阿 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申请文件的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

纸张限于单面使用。

一项发明创造要求获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专利 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文件, 缴纳申请费用。

申请材料: 1。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一份。

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 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必要时)。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 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 说明。

2。 以电子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 (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 相关文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提交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电子申 请文件格式要求说明》《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电子申请提交规范注 意事项》的相关要求。

申请接收方式: 1。纸件文件接收方式:申请人可以当面提交申请文件至专 利局业务受理大厅、专利局各代办处受理窗口,或将申请文件 邮寄到专利局受理处、专利局各代办处。

2。电子文件接收方式:专利电子申请系统。

办理基本流程: 1。面交新申请的受理 2。邮寄新申请的受理 3。电子申请的受理 用户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电子申请客户端或在线业务 10 办理平台)提交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收费依据与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 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7〕270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 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 号)。

申请费 (1) 发明专利 900 元 (2) 实用新型专利 500 元 (3) 外观设计专利 500 元; 申请附加费 (1)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 11 项起每项加收 150 元 (2)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 31 页起每页加收 50 元,从第 301 页起每页加收 100 元 公布印刷费 50 元;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元。

审批结果: 专利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确定申请日,给出申请号,发 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

专利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在专利 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不符合受理条 件的,直接向当事人说明原因,不予接收。



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标准,国外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国外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

1、国际阶段 国际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

它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

通常中国专利局在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2、国家阶段 国家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阶段。

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称作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

它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和在各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的审批程序。

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建议你还是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

因为无论PCT国际申请还是单一国家申请,都需要委托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具体程序概述如下: PCT国际申请 中国单位或个人提出国际申请的,应当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或者向中国专利局声明发明不涉及国家安全,然后可通过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提出申请。

(1)首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专利申请,然后在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再提出国际申请: (2)直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并在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

提出国际申请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中国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专利局不接受申请人直接提交国际申请。

中国专利局PCT处负责受理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国际申请。

中国专利局在全国各地设立的代办处不受理国际申请。

中国国民或居民也可以直接向WITO的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

提交国际申请文件可以通过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向中国专利局PCT处面交、挂号邮寄或传真提交,通过传真提交的应当在传真之日起14天内通过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将原件送达中国专利局PCT处,否则传真视为未收到。

中国专利局以实际收到符合受理条件的国际申请文件之日为国际申请日。

通过传真提交的,只要传真件符合受理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送达的,以传真日为国际申请日。

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允许申请人在提交日起的30天内补正,并以补正符合受理条件之日为国际申请日。

提出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国际申请日起1个月内缴纳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费(包括基本费和指定费)。

其中指定费既可以按上述期限,也可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缴纳。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等文件。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同一产品的同一项外观设计的正投影视图应使用同一表达方法制作,即应当全为绘制视图或者全为渲染视图或者全为照片视图,不允许将不同的表达方式混用。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质量品牌建设及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



一、深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 (一)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标准。

增强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意识,提高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标准研制与创新能力的提升。

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给予每项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给予每项不超过60万元资助。

主导国家标准制定的,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资助;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按起草单位排名,第二位给予每项不超过30万元资助,第三位至第五位均给予每项不超过15万元资助。

主导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的,给予每项不超过20万元资助;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的,按起草单位排名,第二位给予每项不超过12万元资助,第三位至第五位均给予每项不超过6万元资助。

所有标准修订项目的资助额度均按相应标准制定项目的60%给付。

(二)加快培育团体标准。

以服务创新驱动和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鼓励各领域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为重点,大力开展基于自主创新技术的团体标准的研制。

对注册在苏相合作区的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并实施一年以上、对团体标准实施良好行为评价且评价结果为通过的团体标准,给予该社会团体每项不超过10万元资助,每年每个团体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

(三)争创标准创新贡献奖。

对主导标准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标准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按授奖单位排名,第二位分别给予60万元、36万元、18万元的奖励,第三位至第五位均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9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的,给予每项20万元奖励。

对主导标准获得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标准获得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按授奖单位排名,第二位分别给予30万元、18万元、12万元的奖励,第三位至第五位均分别给予15万元、9万元、6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的,给予每项10万元奖励。

(四)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

推动合作区企业单位深入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每项100万元资助;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每项50万元资助;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工作组召集人的,给予每项30万元资助。

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每项50万元资助;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每项30万元资助;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工作组(组长单位或牵头单位)工作的,给予每项10万元资助。

承担地方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给予每项10万元资助。

(五)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企业承办重大标准化活动。

大力发展具有标准化与产业融合研究、国际标准化指导、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标准研制、标准化人才培养等功能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对注册在苏相合作区,服务企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化活动成效良好的标准化服务机构,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资助。

对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国内外标准信息、技术壁垒预警信息、标准研制指导、标准体系构建等服务的标准化综合服务平台,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资助。

推动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承办重大的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和项目,形成国内外标准化重要资源的集聚效应,为苏相合作区产业发展提供标准化支撑,对承办国际、国内重大标准化活动的单位,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六)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

鼓励苏相合作区产业和技术领军人才成为熟悉国内外标准和技术规则的标准化专家人才,对当年度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所在工作单位,给予30万元资助;对当年度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所在工作单位,给予20万元资助;对当年度担任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所在工作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

(七)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

加强各行业、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开展,推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

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分别给予每项30万元、10万元资助。

(八)鼓励企业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

获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资助经费3.5万元;获国家3A级的,资助经费2.1万元;获省4A级的,资助经费2.1万元;获省3A级的,资助经费7000元。

二、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一)鼓励企业创新质量管理方法。

新获评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00万元;新获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0万元、50万元;新获评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苏州市质量管理优秀奖、苏州市质量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新获评苏州工业园区质量奖、苏州工业园区质量管理优秀奖,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

同一年度获得以上多个奖项的企业,按奖励金额最高的一笔发放。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品牌认证。

对新通过“江苏精品”认证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通过“苏州制造”品牌认证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同一年度获得以上多个奖项的企业,按奖励金额最高的一笔发放。

(三)鼓励企业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新获评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等级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获评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等级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微创新。

围绕质量管理改善活动,在岗位、班组、团队对生产工艺、操作流程、服务规范、管理方式、营销模式、产品包装设计等方面进行持续改进与优化,提高企业管理质量和效率,推动企业逐步形成由点到面、由产品到产业的全面质量提升,鼓励企业参加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竞赛,对获得苏州市质量提升微创新成果竞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团队分别奖励5、3、2、1万元。



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标准, 国外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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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