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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流程图,发明专利附图?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14 21:55:23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的流程图,发明专利附图?

专利申请的流程图,关于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为进一步解决工作堵点痛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治理的工作合力,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切实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健全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通报各地方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撤回情况、申诉处理情况、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占比、发明专利结案中授权比例和授权后仅缴纳首年年费失效比例等信息。

对非正常专利申请问题突出的,视情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予以通报。

支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研究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快速处置联动机制,畅通信息交换渠道,实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

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定期汇总本辖区通报案件、重点问题线索、主动核查和举报线索的处理情况、资助政策制定调整情况等,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主动向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有关情况。

二、加强专利申请行为精准管理。

健全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推动建立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制度。

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明确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条件、程序和退出机制,严格核实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公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并由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置。

三、健全主动核查和举报机制。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持续加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主动核查力度。

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专利代办处要在专利受理、预审、企业备案等环节建立工作机制,主动排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设立专线,强化专线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及违规的指标设置和资助奖励政策等。

四、加强分级分类治理。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在相关项目申报、资助奖励、预审服务、优先审查等环节予以重点关注,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整治,对申请人无异议的,督促主动撤回;对申请人有异议的,指导按时提交申诉材料,跟踪申诉处理情况;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的,由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从严处理,取消享受本地相关政策优惠的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等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五、加强对重点违规行为的治理。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聚焦异常大量申请、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申请非正常专利、倒买倒卖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无研发投入、无研发人员、无生产经营的“三无”空壳公司申请专利等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持续攻坚克难,加大处置力度,深挖问题根源,加强综合整治。

六、强化部门协同治理。

要协同和支持科技、教育、工业信息化等部门进一步改进完善与专利工作相关评价标准,加强评审、认定工作管理中的专利质量评价,有效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突出质量导向。

要协同市场监管、科技、财政等部门,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每年至少减少25个百分点,直至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

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

坚决杜绝重复资助、超额资助、清零奖励、变相资助、大户奖励等情况。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协同市场监管、公安、信用监管等部门,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领域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线索,依法从严处置。

七、加强专利申请领域信用监管。

推动修订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法有效打击非正常申请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文件,将提交非正常专利和从事违法专利代理行为,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行为,予以管理及公示。

八、强化代理机构行为监管。

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无资质专利代理的打击力度。

加强区域间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监管信息共享,提高跨区域监管效能。

加强与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加大对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对各地方代理监管工作的绩效考核,压实地方监管责任,促进地方加强监管力量配备,强化工作条件保障。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省市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工作持续深入落地落实;要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政策措施、曝光典型案例、推广有益经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依法、合理、充分地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的流程图,发明专利附图?



诚心求问一下各位大佬们,最近在写专利,关于附图很是头疼,用solidworks软件能画成下面的图吗?关于线条有什么说法吗? 这图就一个管吧?只是角度不一样,一般的3d软件都能画出。

附图要求其实不是特别严格,你手画扫描,拍照问题也不到,只要清楚就行。

上篇文章写了专利附图中的附图标记规则,具体为标记大小一致、具有数字逻辑等;本篇继续讲解专利附图中的引线与箭头,引线与箭头的绘制总原则是最小化对图形的影响,下面来进行具体的介绍; 01 引线长度 首先,引线的长度不宜过长,如下图所示,过长的引线会占据较多的图形空间,使得本应更加清晰的图像略显杂乱,一眼望过去,图形只占了不到一半的空间; 在小丁看来,一副附图中,引线和附图标记占据整个空间的百分之二三十的空间是比较合理的排布方式,即在将图纸放置在cad模板中,图纸先占据百分七八十的空间后,再去拉引线和附图标记,例如下面两张附图就比较完美; 这样,在一张图中,图纸占比固定了,附图标记字号大小固定了,引线长度也都差不多,基本上就可以显示出比较统一和谐的专利附图了,接下来讨论一下引线是用直线还是用曲线,上篇文章中也有相关评述,认为曲线更好一些。

02 直线or曲线 小丁觉得,引线可以是直线也可以是曲线,不互相交叉都可以,相比较而言直线绘制起来比较方便,而曲线可以在较狭窄的地方引出; 在企业制图时,多为直线,但是在生产图纸上,引线的线宽多比图形线条要细一些,这样可以减少引线对图形的影响; 小丁比较推荐的是曲线,因为机械图多由直线构成,再使用直线做引线,会影响图形的显示效果,而曲线则可以与机械图形产生较大的区别,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图形的影响,便于区分,此外,曲线多少会比直线多点美感; 在cad里面绘制曲线可以用样条曲线,小丁推荐的另一个快捷键是le,然后按s键设置,如下图所示,箭头都有各种款式任你选择,当然如果觉得麻烦,可以把快捷键更改一下,小丁把LE改成了Z,方便单手操作; 在具体绘制曲线时,曲线的一端应该靠近附图标记,并且指向附图标记的中心位置,曲线的另一端必须接触到图形中的指定部分,而且为了避免与图形的线条产生混淆,曲线应该与图形的边界线条呈大角度放置,下图就是小丁用快捷键绘制的曲线引线,就是直接用快捷键LE绘制的,绘制曲线时力求弯曲方向一致,在图中均匀布置; 关于快捷键LE的用法,这边不方便上传视频,小丁录了个短视频上传到 视频号“微风IP”上去了,有需要观看的同学可打开 自行搜索下; 当然除了直线或曲线之外,还有一种用下划线代替引线的情形,这时候一般是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使用,这时候附图标记放置在图形内部,如下图所示,然而这种情况有可能审查员不认可,认为引线没有指向指定图形,有被下补正的风险! 03 箭头 在上篇文章中写过,在引线前端加个箭头指向组件的大致方向可表示一组零件,这是箭头的一种用法,另外箭头还可以表示运动的零部件的移动方向,这样可以让审查员看的更加清楚一些,下图中,箭头分别表示A的移动和B的转动方向; 当然箭头还可以表示剖视图的剖视方向,或者风、水、光流向等,还有一种情况是有同学喜欢在每个引线上均加箭头,而且箭头比较大,如下图所示,这种情况较大的箭头对图形会有较大影响,小丁不太推荐使用; 引线与箭头就讲到这吧,还是那句话,上述内容是小丁瞎琢磨的,没有硬性规定,大家随便看看就好

专利申请的流程图,欧洲专利申请:单一专利制度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预计2023年6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第一批统一专利,也叫单一专利,将在同一天开始授权! 1、什么是欧洲单一专利制度?与现行制度有何区别? 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最早在上世纪70年代被提出,历经近半个世纪的商榷与优化,终于要落地实施! 单一专利(统一专利),又称“具备单一效力的欧洲专利”:是由欧洲专利局(EPO)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则和程序授予的欧洲专利。

它并非是现行欧洲专利制度的革新版,而是提供了一种新的申请途径,与现行制度互为补充。

*现行的欧洲专利制度在获得EPO授权后,需要到各指定国家单独登记,以适用各国的制度和法律。

*而单一专利经权利人申请,可在参与单一专利体系,并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的欧盟成员国境内,具有统一效力。

(单一专利与现行专利申请流程图)无论是单一专利制度,还是现行专利制度,都需要先获得EPO的专利授权,区别在于*获得授权后。

-现行的欧洲专利申请:在通过EPO授权后的三个月内,需要到指定国家逐一登记,以获得在该国生效的权利。

-单一专利申请:申请人只需要在授权公布日期后一个月内,提交单一效力申请,该专利就可以在单一专利体系的全部参与国生效,获得统一保护。

*17个单一专利制度覆盖国家: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瑞典。

未来预计会新增7个国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

2、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权 为了更好地实施欧洲单一专利制度,欧洲专利局设立了统一专利法院(UPC),对成员国的传统欧洲专利和单一专利纠纷,都具有管辖权。

其中,单一专利一经申请不可退出UPC管辖,而传统专利的权利人,可以选择在单一专利制度生效之后的7年内(过渡期),退出UPC的管辖。

注意: ① 一旦有第三方向UPC提起针对专利的无效诉讼、或专利在UPC被维权,则不能再声明退出; ② 退出后可以选择再次加入,但不可以二次加入。



专利申请的流程图,发明专利附图?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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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申请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