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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实用新型专利中材料特征的考量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4-02 11:57:36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实用新型专利中材料特征的考量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实用新型专利中材料特征的考量


【弁言小序】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对产品的形状和/或构造而非方法或材料的改进。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六章中规定:

在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技术方案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

这两处规定是否自相矛盾?对于权利要求中包含材料特征或方法特征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审查实践中应当如何考量?本文以案说法,以一件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为例,阐释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材料特征的考量。

【理念阐述】 对于权利要求中包含材料特征或方法特征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首先需要判断其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且仅保护针对产品形状和/或构造提出改进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不保护方法,也不保护对方法或材料的改进,但并非在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中不能包含材料特征和/或方法特征。

对于包含材料特征和/或方法特征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权利要求,如果该材料或方法是已知的,即属于将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材料或方法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则不属于对材料或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排除的对象;反之,如果材料或方法不是已知的,则属于对材料或方法的改进,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对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审查,是在判断其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之后才需要作出的进一步审查。

此时,在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但每一个特征的实际限定作用应当最终体现在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上。

对于包含材料特征和/或方法特征的产品或设备权利要求,材料特征和/或方法特征的实际限定作用取决于其对产品或设备的结构带来何种影响。

尽管权利要求中的材料特征和/或方法特征采用的是已知材料和/或已知方法,其对所要求保护的产品或设备也可能带来影响,使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案例演绎】 某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涉及一种童车的车轮组件锁定结构及卡件。

童车的车轮组件与支架之间具有快拆结构,当快拆结构锁定时,车轮组件转动连接在车架上,而当快拆结构解锁时,则可将车轮组件从支架上快速拆下。

涉案专利在背景技术部分指出“现有技术中的快拆结构均采用金属材质,由于存在配合间隙,快拆结构、转轴、支架三者之间会在童车行进时因碰撞而产生异响,时间久了,还会使部件磨损而影响推车的使用寿命,另外转轴与支架之间的间隙会使车轮组件产生晃动。

若要消除配合间隙,需要提高精度,则势必会增加加工难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涉案专利采用了如下方案:

权利要求1:

一种童车的车轮组件锁定结构,所述的车轮组件通过在上下方向上延伸的转轴转动连接在童车的支架的底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车轮组件锁定结构包括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支架上的卡件,该卡件为塑料材质,该卡件包括卡脚,所述的转轴上具有向内凹陷的环形卡槽,所述的卡脚位于所述环形卡槽内,并且所述卡脚通过卡件的材料弹性而压紧在所述环形卡槽的环形面上并对所述转轴施加垂直于轴向的推力。

权利要求7:

一种应用于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童车的车轮组件锁定结构的卡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卡件为塑料材质,所述的卡件包括两个卡脚,且两个卡脚之间形成能够因材料弹性而张开或收拢的八字形开口,当所述卡件处于工作状态时,所述的两个卡脚卡入物体,且两个卡脚的朝向彼此的一侧面压紧在所述物体上。

涉案专利在说明书中记载的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童车的车轮组件锁定结构及卡件,利用了塑料卡件材质有可变形的特性,能实现始终以预紧接触的且不影响转轴转动的方式卡在车轮组件的转轴的卡槽内。

一方面,卡件压紧在转轴上,卡件与转轴之间不会存在配合间隙,另一方面,卡件对转轴的推力,能够将转轴推向一侧,从而消除转轴与支架之间的间隙,从而解决了因配合间隙而造成的异响和车轮组件晃动的问题。

无效宣告请求人提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之一是权利要求7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其提供的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可拆卸脚轮,可配套于箱包和小推车上使用,包括有:

滚轮;一轮架,下端通过横轴定位所述滚轮、上端设置有竖轴,该竖轴端部加工有环槽;一轮座,设置有竖向轴孔,用来承纳和定位插入的竖轴;所述轮座顶面设置有滑槽,滑槽中央凸设有梯形挡块,该梯形挡块两腰延长线相交方向指向轴孔处;一钢丝卡簧,该钢丝卡簧折弯成酒瓶状,具有瓶身的矩形段、瓶颈的锥颈段和瓶口的收窄段,收窄段有两个,且两个收窄段之间形成八字形开口;钢丝卡簧放置在所述滑槽中,锥颈段套设在梯形挡块的腰部上,收窄段夹持在竖轴的环槽上,借助锥颈段与梯形挡块腰部相对移动配合,使收窄段张开或自动复位;一上盖,该上盖通过螺丝锁固在顶面,约束钢丝卡簧只能在滑槽中横向滑动。

无效宣告请求人认为:

权利要求7与该对比文件的区别仅在于卡件为塑料材质,而塑料是一种已知材料,权利要求7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即便认为卡件为塑料材质不属于现有技术,该对比文件已公开利用钢丝卡簧的材料弹性来与竖轴可拆却连接,其给出选择将钢丝卡簧替换成塑料材质的卡件的启示,权利要求7仍不具备创造性。

对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7中包含的材料特征,合议组进行了如下考量:

(1)涉案专利是实用新型专利,首先要审查其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

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可以包含已知材料的名称,即可以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

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2)若其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再审查其相对于对比文件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此时,在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但每一个特征的实际限定作用应当最终体现在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上。

如果权利要求的某一部件采用了本领域已知的不同于对比文件的材料,而且采用该材料的部件与其它部件相配合能够获得有益的技术效果,对比文件也未给出采用上述技术特征的技术启示,则通常认定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第一步,实用新型保护客体审查。

涉案专利权利要求7中限定了“卡件为塑料材质”,然而,塑料是一种已知材料,其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只是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4、内容:

包括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

1)目的:

说明创造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所要克服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

2)技术方案:

详细说明所采用的总体技术方案和不同于现有技术的各个方面。

产品专利要指出产品的组成或结构、各零件的位置、零件间的相互关系、参数和用途等。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申请专利前,我们都需要准备些什么?


专利申请,无论对公司还是个人,都能带来许多正面的增益,不管是申报政府项目,高新企业政策补助,还是保护研究成果,职称评级,都离不开申请专利这一环。

但申请专利所需的繁杂流程和各类证件资料,却让不少想要申请专利的朋友头疼不已。

今天晟强文化就跟大家聊一下,申请专利之前,我们都需要准备些什么。

首先我们要了解,自己要申请的专利属于哪一种类型。

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或方法所提出的全新的技术方案。

这种专利 指创造性的发明一种东西或一种方法。

相较于外观和实用型专利来首,发明专利的含金量更高,但更难申请,不过只要找对申请方法,申请通过率也会高很多。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的而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这种专利 仅针对实物,不针对方法,同时跟名字一样,这种专利一定要实用。

外观专利 外观专利是针对产品形状、图案、色彩的新设计方案,并且要求富有美感同时适于工业应用的。

这种专利也是仅针对实物,同时要强调其外挂的新颖性和美感。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实用新型专利中材料特征的考量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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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专利申请 如何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