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详情参阅资讯中心公告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专利申请 > 国内专利 > 专利申请 >

外观设计专利购买,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怎么维权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3-23 22:54:11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外观设计专利购买,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怎么维权

外观设计专利购买,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怎么维权


外观设计专利购买,可以联系乐知网,查看专利转让信息。

一般的外观专利购买,几百到几千元。


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怎么维权: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⑴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最新版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⑵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⑶必须富有美感;

⑷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侵权判断 比对的主体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容易分辨出来。

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如果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对于类别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则构成侵权。

上文中的普通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人。

1、肉眼观察。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应该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进行观察时是否会产生混淆来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

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2、隔离观察,直接对比。

在具体判断时,首先应当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别摆放,观察时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要有一定的间隔。

这种隔离观察的方法可以让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产生直观的感觉即第一印象。

其次,再将两种产品摆放在一起,由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直接对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异同,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最终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结论。

3、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不能仅从外观设计的局部出发,或者把外观设计的各部分割裂开来,而应当从其整体出发,对其所有要素进行整体观察,在整体观察的基础上,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断。


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被控侵权产品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创新点),

二是被控侵权产品从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怎样防范 被起诉侵犯了他人?

外观设计专利权,第一件事情是要审查一下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

有一段时间,如认为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要求原告提供专利评价报告,否则不给立案。

专利评价报告,就是对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实质要件进行检索、评价之后出具的报告。

这里指的实质要件,主要是新颖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当然,现在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不用再起诉之前进行专利权评价了。

但是,很多时候,法院的法官没有理科或者工科背景,不能独立的对技术的问题作出判定,或者不愿对技术的问题作出判定。

如果技术比较复杂,建议可以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专利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后,请求法院中止审理,一般法院还是比较喜欢这种方式的。

解决了专利是否有效的问题(新颖性的问题比较多),如果专利依然有效,下一步就是拿原告的专利跟被告的产品或者技术方案进行比对。

很多人拿原告的产品跟被告的产品进行比对,这样是错误的。

这种比对并非简单的一样还是不一样。

关键是要看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书第1项(有的时候包括第2项)独立权利请求的技术特征有哪些,被告的产品和技术方案有没有包括这些技术特征。

如果包括了这些技术特征,虽然多出了一些技术特征是不一样的,也构成侵权。

如果不能全部包括这些技术特征,但是有些技术特征与专利请求书的从属权利请求(一般是第2项往下)一样,也不构成侵权。

当然,还有同等替换的问题。

当然,侵犯专利权的案件中还涉及许多其他的问题。

但是,以上说的两个问题是焦点,基本上所有的侵犯专利权的案件都会涉及到。


湘潭中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近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原告甲公司于2020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奋斗的兔子”(玩偶)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权至今合法有效。

今年,原告通过互联网调查发现,被告乙公司在网站上开设玩具专营店销售“奋斗的兔子”,且销售量大,库存数量多。

甲公司考虑到如持续放任会使专利产品销路继续受阻,专利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公司将遭受严重经济损失。

甲公司遂与乙公司联系,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未果。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公司遂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其专利产品,要求被告删除侵权产品链接,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腾讯新获刷掌支付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一共获得了2个“智能识别终端”的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其中1月10日的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身份核验;

3月14日的外观设计产品用于身份核验,交易支付等。

1月10日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图 3月14日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样图 这两个专利中,1月10日的专利图与2022年腾讯在部分线下门店测试的刷掌支付设备相似。

由此可见,3月14日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大概率也与刷掌支付相关。

2022年腾讯在部分线下门店试点的刷掌支付设备 从各个方面来看,腾讯似乎在加速自身的刷掌支付商业布局。

2021年8月,在腾讯微创新奖202107期评选中,腾讯优图、 支付联合推出了 刷掌支付方案;

2021年12月,腾讯获得“扫描设备和支付设备”专利授权;

2022年8月,腾讯注册多个刷掌支付相关商标;

2022年10月,腾讯财付通上线“ 刷掌支付”小程序,部分线下门店测试该支付方式。



外观设计专利购买,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怎么维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外观设计专利购买,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怎么维权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关键词: 专利侵权 专利转让 外观设计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