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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有几种?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2-24 16:56:45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本文导读目录:

1、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2、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有几种?

3、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无效的理由有以下: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

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

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

专利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权无效宣告指的是国家的有关单位在对专利进行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开始任何的单位或者是组织个人一旦有表明该专利不符合相关的规定,那么就可以请求相关的部门来进行宣告,该专利权是属于无效的。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有几种?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三类:

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2。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3。维持专利权有效。

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生效后,由国家局登记和公告。

当事人不服无效决定,可向法院提起。

专利权包括哪些权利?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有什么?

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均将导致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1)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审查决定生效的情形;

(2)在针对相同专利权的其他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审查决定生效的情形;

(3)无效宣告程序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形;

(4)无效宣告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情形;

(5)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情形;

(6)由于重复授权而被请求宣告无效时,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情形。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根据《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的要求。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无效宣告指的是国家的局公告,关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认为该项专利权的授予是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那么是可以请求专利的复审委员会来宣告该项专利权是属于无效的一种制度。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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