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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民法典设定地役权是否需要行政许可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2-27 11:16:27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

本文导读目录:

1、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2、民法典设定地役权是否需要行政许可

3、没申请专利被模仿可以追究责任吗
 

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实施专利许可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的存续期限内有效。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

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主要义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是什么
1、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

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2、排他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3、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

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4、分许可。

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5、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专利权人实施专利许可的,只有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才能实施。
 

民法典设定地役权是否需要行政许可

 答:
设立地役权是不需要行政许可的,设立地役权只需要利人签订合同,然后到机构办理地役权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分类:
(一)积极地役权与消极地役权。

以地役权的实现方式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积极地役权和消极地役权。

积极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可在供役地上为一定的积极行为的地役权,也称作为地役权。

消极地役权是指以供役地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因其负有一定不作为的义务,而非单纯的容忍义务,又称不作为地役权。

(二)地役权的继续地役权与非继续地役权。

以地役权的行使方式或权利实现的时间是否继续为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继续地役权和非继续地役权。

前者指权利的行使无须每次都有地役权人的行为,而权利却能不间断地实现的地役权,道路与设施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权利人在持续地行使地役权。

消极地役权一般均为继续地役权。

后者又称间断地役权,是指权利的行使每次都需要由权利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否则无法实现其权利的地役权。

(三)表见地役权与非表见地役权。

以地役权的存在是否表现于外部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表见地役权和非表见地役权。

前者是指权利的存续,能自外界得以知晓,有外部事实予以表现地役权,如通行地役权或地面排水地役权等。

后者是指权利的存续,不能从外界予以认识,无外部事实作为表现的地役权,如埋设地下管线的地役权、眺望地役权、采光地役权、特定营业禁止地役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并且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没申请专利被模仿可以追究责任吗?

答:
没申请专利被模仿不能追责,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拥有才能依法追究责任。

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

但是不管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途径,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的。

只有做好了这一步的工作,后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动权,否则,后面的工作无法开展。

1、协商与和解: 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函。

这在我国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

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

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 (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 (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2、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

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

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法》向法院起诉。

二、被人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 如果有人向法院起诉你侵犯了他的专利权,法院在受理后,会向你送达副本,根据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必须提交。

在这段时间内,应该做下列工作:
1、立即聘请或专利人,调阅原告的专利文件,了解案情。

2、配合专利代理人收集材料,准备文件,在十五天的答辩期内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无效请求。

3、研究起诉状内容和原告证据材料,收集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反诉证据,配合代理人撰写答辩状,一方面提供专利无效请求证据,请求法庭依法中止诉讼程序; 另一方面针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和证据,提出答辩和反诉。

一般情况下,在十五天答辩期内向专利局提出无效请求的,法庭会中止诉讼程序,等待专利局对无效请求的决定。

此后,一方面由专利代理人完成整个无效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另一方面,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进一步收集反证证据,等待无效决定作出后法庭的再次开庭。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没申请专利被模仿通常是不能追责的,无法证明自己为原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拥有专利才能依法追究责任,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以上三种解决途径。

 

民法典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限制有什么规定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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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