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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3-01 11:20:5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实用新型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

本文导读目录:

1、实用新型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2、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3、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实用新型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实用新型技术交底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主体身份资格证明文件 主要包括申请人、发明人详细信息,以及或复印件等。

3、实用新型申请委托书 如果是委托专利代办公司申请的,还要提交专利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由于专利申请过程复杂、专业度高、周期长等诸多因素,目前绝大部分人都是委托由专利代理机构。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

1、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2、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

保护期是10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过期后不再提供律保护。

3、实用新型专利与的不同之处。

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较发明低,原来都称为小发明小创造,但实用性较强。

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时间。

按专利局现在的审批进度,约需4~6个月。

 

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答: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

2、中的不合法情形,如说明书中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等。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


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准备无效宣告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个人需要提供个人复印件,企业需提供复印件; 2、无效宣告请求书; 3、拟无效专利的证书或公告文件; 4、无效宣告的理由和,包括不限于:
1)与拟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科技文件、公知技术及其他技术资料; 2)如拟无效专利涉及侵权纠纷的时候,需要提供涉及的产品实物/照片/说明书/其他材料;法院传票;被涉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和时间、投产准备情况等说明; 5、无效宣告; 6、专利无效宣告费用。

第二步:提交材料:
提交至国家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申请。

第三步: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收到专利权无效宣告材料后,将会对提交的、专利授权情况、专利无效宣告理由等情况先进行形式审查。

第四步:合议审查:
合议审查时通常会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需要说明的是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不得扩大专利保护范围和超出原始公开范围。

第五步:口头审理:
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以下理由来请求合议组进行口头审理:当事人一方要求和对方进行当面质证和辩论的、当事人需要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的、当事人需要进行实物演示的、当事人需要其他作证的(需之前提交出具过相关证言)。

第六步: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或专利权部分无效或者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裁定,作出的决定生效后,将会通知请求人和,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公告。

在审理结束后,任意一方对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不服的,需要在收到相关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进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宣告专利无效。
 

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无效宣告程序是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设置的。

自国务院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由此而启动的法律程序叫“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

既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中的被控侵权人当然也不例外。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任何人未经允许实施该项技术的行为都不构成侵权。

所以诉讼的被告往往以原告的专利权无效作为抗辩理由。

专利复审委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中有相当比例是侵权诉讼的被告提出的。

诉讼中被告提起无效宣告与中止诉讼的关系:
1。是否中止诉讼,因专利权种类及法律稳定性稳定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2。对未经专利复审委审查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一般应中止诉讼,但规定了可以不中止诉讼的几种情形: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1)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 (2)被告提供的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3)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3。原则上,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才可能引起中止诉讼 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届满后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实用新型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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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专利宣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