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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3-03-10 13:28:39 浏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

本文导读目录:

1、专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2、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有什么?

3、专利保护期何时起算 

专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

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

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即存在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专利侵权以无为原则。

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

侵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专利有很高的实用价值,最好直接通过公证处、工商部门、管理部门告知卖方侵权产品,此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对方的责任。

侵害专利权,尽管对于专利权人而言确实是一种财产侵害,但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并没有什么伤害,反倒是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技术的应用,造福社会。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有什么?

答:
1、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2、根据侵权人所获利益, 3、许可使用费用, 4、人民法院根据的类型、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保护的原则是什么?
一个是先发明原则,另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

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

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专利侵权应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1)停止侵权。

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2、刑事责任: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侵权赔偿的数额是按照实际损失确定的,专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随意侵犯,否则是要承担的,对于同一个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的人,如果有两个人对同一个专利提出申请,按照申请顺序确认专利权。


专利保护期何时起算

答:
一、保护期何时起算 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专利年度亦从申请日起算。

假如2015年1月1日申请,则第一年度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第二年度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假如2015年1月1日申请,2015年7月1日授权,第二年度的年费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缴纳。

 1、《专利法》第四十二条:“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终止情况:
当有下列情况的,发明专利权发生终止:
1、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届满 2、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 3、发明专利保护期限尚未届满,但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专利保护不是长期存在的,专利权人不能对自己的专利过分处于安心状态,需要对我国有关专利的保护期限有个明确的了解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专利。

 

专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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