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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费用减缴能为企业减轻多少负担?

专利代理 发布时间:2021-11-17 15:53:45 浏览: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专利申请费用减缴能为企业减轻多少负担?
 
对于专利申请比较熟悉的朋友可能都知道,申请专利是需要一定费用的,专利申请中的费用减缴是指对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缴政策。
 
费减的项目、费减的条件、费减所需材料、费减规定、费减不予批准的情况等五个方面介绍: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可减缴费用85%。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四)专利复审费。
 
 
专利申请费用减缴的条件: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费用减缴申请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利费用减缴不予批准的五种情况: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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