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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知识产权融资模式与风险

发明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03-31 17:32:14

 

 知识产权融资模式与风险
 
知识产权融资对推动创新具有积极意义。能有效扩大企业融资途径,有助于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推动创新良性循环。
 
去年,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1515亿元,同比增23.8%。知识产权质押率普遍偏低,且多需政府、第三方机构进行担保。已发行12只知识产权ABS产品,发行规模超50亿元,融资模式包括:融资租赁模式、许可使用费模式、贷款质押模式、供应链模式。
 
知识产权估值难和变现难,是制约知识产权融资的原因。关键在于专业评估机构甄选优质知识产权资产;引入第三方机构,通过担保等增信,降低兑付风险。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的标记、信誉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201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40.1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45.3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36.1万件。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职务发明34.4万件,占总量的95.4%。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
 
知识产权融资对推动产业升级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对科研费用及无形资产占比较高的高科技公司而言,如果能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相当于为公司研发提供了一种回报途径。
 
融资走向标准化和规模化
 
2019年以后,我国知识产权ABS产品发行明显提速。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初发行的产品以储架式为主,一定程度反映出企业以知识产权融资正逐步走向规模化、循环化和标准化。
 
底层资产通常为由十余家公司知识产权组成的资产池,包括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影视剧本著作权、综艺节目版权、商标、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以及对这些企业发放的知识产权贷款。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一般由获得地方政府认可从事相关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小贷公司和保理公司担任。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基础资产管理服务。
 
2019年发行知识产权ABS的票面利率多在5%左右,2019年底至2020年初发行的票面利率多在3.3%-4%之间。其中部分产品因获得地方政府贷款贴息,实际融资成本会有所降低。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且目前仍有效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受行业、地区及风险控制等诸多因素影响与限制,知识产权融资的授信额较评估值偏低,质押率一般为10%—60%之间,部分城市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30%,使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0%,且一般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加保。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采取以下五种模式:
 
1)“银行/保险公司+企业专利权质押”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市场主导);
 
2)“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反担保质押给政府基金,主管政府部门充当“担保主体+评估主体+贴息支持”等多重角色);
 
3)“银行+科技担保公司+专利权反担保”的混合模式(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降低银行风险);
 
4)“债股结合”模式,即以“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
 
5)“银行+政府风险补偿资金/财政补贴+保险公司+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的模式。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
 
尽管知识产权质押市场得到较快发展,但由于其融资大多偏向短期、小额融资,因此无法很好满足创新企业中长期、大额融资需要,知识产权证券化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上述问题。
 
知识产权证券化指以知识产权未来预期收益(未来许可使用费)为支撑,通过发行市场流通证券进行融资的融资方式。由发起机构(原始权益人)将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授权的权利金)转移到SPV,再由后者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重新包装、结构化设计等方式对资产进行信用增级后,在公开市场发行可流通的证券,以此为发起机构融入资金。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主要有四种:融资租赁模式、许可使用费模式、贷款质押模式和供应链模式。
 
融资租赁模式是指承租人(企业)将自有知识产权转让给原始权益人(一般为融资租赁公司)以融入资金(知识产权采购价款),同时通过与原始权益人签订租赁合同,获得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并在租赁期内按期向原始权益人支付租赁租金,最终于租赁结束时重新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原始权益人以其持有的对特定承租人的融资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许可费模式(专利许可授权模式)是指专利权人(融资方)与专利被许可人(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专利独占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向专利权人一次性支付专利独占许可使用费后,获得专利的独占许可使用权、约定权益及再许可权利。根据被许可人再与专利权人签订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将特定专利授予专利权人作为被许可方实施专利,并由专利权人分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贷款与质押模式是以知识产权提供质押担保,以知识产权产生的收入作为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或其他形式贷款债权的还款来源,并以该贷款作为基础资产或基础资产现金流来源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供应链模式(应收账款债权)是指供应商将其为核心债务人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以签订保理合同的方式转让给保理公司,核心债务人为该债权出具确认文件或进行债务加入,并通过适当增信,保理商以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知识产权融资难点与风险
 
尽管国内知识产权数量快速上涨,企业在利用知识产权融资方面也有所突破发展,但从规模体量上讲,与其他传统融资方式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当前知识产权融资一定程度依托于地方政府的利息补贴和隐形担保,单纯的市场化知识产权融资相对较少。
 
制约知识产权融资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对知识产权的估值难和变现难。一方面,知识产权评估具有较高专业性,但市场缺少完善的知识产权估值体系以及专业的第三方评估、增信机构,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甄别与评估难度;另一方面,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仍不完善,交易对手少,知识产权质押物处置变现时价格偏离度高,往往低于评估价格,且处置效率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可能带来产品本息无法按期兑付的风险。同时由于处置困难,知识产权运营数据少,又使得知识产权评估的难度加大。
 
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估值主要采取未来收益法。在对知识产权进行估值时有以下风险需要关注:
 
一是现金流的稳定性。知识产权的收益除受自身价值影响外还十分依赖于企业后期的运营能力和外部环境(如需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未来现金流存在较多不稳定因素,容易造成估值偏差。
 
二是市场需求的变化。当竞争产品或技术发生更新等情况时,可能导致市场对质押或作为底层资产的专利/著作权的需求下降,使得其变现预期减弱,担保价值下降。
 
三是产权的认定、分割与处置。由于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版权转让登记公示制度尚未构建,使得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有权的确权存在难度。
 
风险缓释手段
 
为应对知识产权估值难、变现难的问题,基于其开展的融资需要更加关注风险缓释环节的设计,可采取的手段主要包括:
 
选择成熟知识产权。尽量选择和企业目前生产经营、利润来源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资产,已经商用及有可靠变现历史的知识产权资产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
 
通过增加基础资产分散性来降低整体风险。融资时可以采取资产池的方式,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组合,包括对资产本身的权利性质、收益来源或者时间周期等进行合理搭配,以提高整个资产包的信用等级、分散风险、提升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设置警戒阀值与置换机制。根据入池资产价值贬损的主要影响因素设置相关警戒阀值,在风险发生前提前预警,以便及时启动资产赎回、置换、担保偿付等补救、应对措施。
 
引入外部增信机构。通过引入信用级别较高的外部增信机构,提供差额兑付承诺,从而提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评级,降低其兑付的风险性。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