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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2-01-05 11:51:59

 
今天,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专利权具有授权性,不能自动取得。
 
发明创造人要使其发明创造成果获得专利保护,必须依《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接受审查。
 
对经审查合格的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才授予专利权。
 
关于专利的审查和批准,目前世界上存在不同的制度:
 
一是登记制度,也称为形式审查。
 
在这种制度下,专利局只对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文件书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代理人的手续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已经缴纳了申请费等进行审查。
 
经审查只要符合条件,便授予专利权。
 
二是文献报告。
 
在这种制度下,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即审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只有同时符合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的专利申请才可获得专利权。
 
多数国家的专利制度采用了审查制。
 
我国对发明专利审批采用审查制,即必须经过初步审查公开和实质审查才可授予专利权。
 
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采用登记制,即只经过初步审查就可以授予专利权。
 
实行专利审查审批制度的目的在于统一专利标准,提高专利质量,保证申请人的利益。
 
(一)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也称形式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26条或者第27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在初审前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应按保密程序处理。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初审以前还应当给申请人留出3个月主动修改申请的时间。
 
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
 
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该申请将被驳回。
 
具体地说,在初审程序中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
 
主要包括审查:
 
(1)申请内容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
 
(2)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3)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而不能构成技术方案;
 
(4)是否明显缺乏单一性。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经批准的专利相同,是否明显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
 
初审中还要对申请文件齐备及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
 
例如:
 
(1)审查各种文件是否采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格式,申请的撰写、表格的填写或附图的画法是否符合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规定的要求;
 
(2)应当提交的证明或附件是否齐备,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3)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或外观设计图或照片是否符合出版要求。
 
此外,对外国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手续也要进行审查。
 
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意见。
 
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经申请人答复后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程序。
 
由于发明还有后续程序,所以初审中对申请内容的审查要相对松一点。
 
(二)早期公开所谓早期公开,是指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形式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经过实质审查前进行的公开。
 
我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布专利申请的方式,是利用《发明专利公报》登载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书中记载的事项和说明书摘要,另外还可出版发明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全文单行本。
 
早期公开的目的是使公众可以及早自由阅读和索取有关文献,有利于公众对专利申请审批进行监督和协助,也有利于最新技术的迅速传播和利用。
 
(三)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也称技术审查,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所进行的审查。
 
实质审查在国际上又分为两种:
 
1.即时审查。
 
即专利审查机关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专利申请立即进行实质审查。
 
2.早期公开,延期审查。
 
即专利审查机关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专利申请进行公告,推迟一段时间再进行实质审查。
 
我国《专利法》实行早期公开,迟延审查制度。
 
《专利法》第34条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35条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的核心内容即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审查的办法首先是进行文献检索,然后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最终作出判断。
 
实质审查的结果:
 
(1)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2)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四)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请求。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
 
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人请求复审的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查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认为应当撤销原决定的应通知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据此向申请人发出撤销原决定的通知。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请求人,要求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间内陈述意见,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专利申请仍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
 
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间内没有作出陈述或修改意见,期间届满,视为请求人撤回请求。
 
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请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乐知网 扩展阅读:
 
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公布进入实质审查——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年费印花税、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3450元(申请费900,公布印刷费50,实审费2500);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年费印花税、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5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官费相同);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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