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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2-01-05 11:49:57

 
今天,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一)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
 
专利权期限内,专利权人享有对专利技术的垄断权,期限届满,专利权自动失效,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
 
专利权的期限体现法律对专利权人的限制,限制本身即意味着保护,即保护中的限制。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规定如下: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这一期限的确定既保护了发明人的利益和积极性,又有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也兼顾与国际保护相协调。
 
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时间,各国规定不一。
 
有自申请日起算、自申请后第二日起算、自审查公告日起算、自批准日起算等多种做法,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以申请日作为专利权有效期限的起算点。
 
(二)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终止即专利权消灭,指专利权因保护期届满或其他原因失去法律效力。
 
《专利法》对专利权终止的原因规定如下:
 
(1)保护期届满。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3)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登记和公告日起终止。
 
(三)专利权的无效1.专利权无效的意义。
 
专利权的无效是指对已经授予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规定专利权无效制度,目的在于及时纠正专利授权中的失误,有利于社会对专利授权行为进行监督以确保所授专利权的质量。
 
与专利权无效制度功能相近的另一制度是专利权撤销制度。
 
专利权的撤销是指专利权授予后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撤销该专利权的行为。
 
我国《专利法》在1992年修改时曾把1984年《专利法》中的授权前的异议程序取消,改其为授权后的撤销程序,目的在于通过撤销程序及时纠正专利授权中的失误。
 
经过几年的实践,撤销程序的作用完全可以通过无效程序来实现,两种程序在结果上并无二致,而且实践中已发生撤销程序被恶意利用的实际案例。
 
为简化流程,提高效率,2001年修改后的《专利法》又取消了专利撤销程序,并对专利权无效制度作了必要的修改,即取消了原第48条中对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时间限定①。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
 
即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不具备新颖性、美观性和实用性。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超出专利授权范围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妨碍社会公共利益。
 
(3)专利权人的申请文件不符合法律要求,不能充分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或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不相符,或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或超出原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
 
(4)不符合在先申请原则。
 
对同一发明创造的两个以上专利申请,专利权被授予了后申请人。
 
(5)将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授予发明创造完成人,或将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发明人所在单位。
 
3.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并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第一,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第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乐知网 扩展阅读:
 
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公布进入实质审查——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年费印花税、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3450元(申请费900,公布印刷费50,实审费2500);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和费用
 
撰写申请文件——递交——受理、缴纳申请费——初审——下发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申请人答复——授权——缴纳年费印花税、颁发授权书
 
专利局收取的官费:5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官费相同);
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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