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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深圳政策,发明专利加30分,知识产权师加100-135分

专利代理 咨询电话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发布时间:2021-11-24 16:42:24

 
乐知网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落户深圳政策,发明专利加30分,知识产权师加100-135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写明:
 
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
 
选择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要素进行积分的,统一纳入“学历专技型人才”进行排队;选择技能要素进行积分的,纳入“技能型人才”进行排队。
 
1.学历积分(有删减)
 
(1)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按下列标准积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积125分;
 
②仅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之一的,积120分;
 
③同时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的,积115分;
 
④仅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之一的,积105分;
 
⑤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的,积100分;
 
⑥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的,积90分;
 
⑦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75分;
 
⑧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⑨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积60分。
 
2.专业技术职称积分
 
(1)具有正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35分;
 
(2)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25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积100分;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非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80分。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原执业资格;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标注高级,未注明正高级、副高级或相应等级的,按照副高级职称积分。
 
 
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荣誉表彰、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等子指标,申请人同时满足多项子指标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发明专利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
 
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
 
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不积分。
 
 
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申请人获得如下奖项的,按照获奖级别分别积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50分,二等奖积40分,三等奖积30分。
 
2.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40分,二等奖积30分,三等奖积20分。
 
3.在广东省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行业(专业)赛、深圳市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30分,二等奖积20分,三等奖积10分。
 
4.在深圳市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20分,二等奖积10分,三等奖积5分。
 
上述获奖时间须在最近五年内(从申报当年度的上一年起算,不含申报当年度),相关证书或获奖文件经验证有效后方予积分;具有多个奖项的取最高分值予以积分,不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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